2024年1月8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发布《正版数据库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 150 万元。
废标公告
2024年2月29日发布废标公告,根据抚财采投【2024】1号文件处理决定,本项目废标。
投诉处理结果
2024年3月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3123610090004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正版数据库软件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玖霖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正版数据库软件采购项目”于2024年1月8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5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收到秦皇岛市玖霖商贸有限公司质疑函。
2024年1月1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
2024年1月29日,秦皇岛市玖霖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机关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受理;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答复通知书,通知该政府采购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中第22页、第23页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二、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并实施服务后15日内付款 30%,组织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全款即剩下的70%。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文件中要求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明显严重限制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二:抚宁区人民医院答复函中没有告知我公司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一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抚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4年03月06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