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帮帮团》帮助了福州市三迪枫丹雅筑一区的业主与开发商方面协商关于交房的纠纷。当时开发商称,7天内会答复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如今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问题解决了吗?
业主对开发商给出的答复不满意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福州三迪枫丹雅筑一区。业主称开发商说还要一到三个月才能给答复,并且买房时销售经理曾承诺赠送家电,也迟迟没有着落。他们认为,开发商只是想拖延时间,以此逼迫他们交房。
业主 郑先生
开发商说逾期交房赔付的违约金,要一个月后给答复,送的家电要三个月后给答复,只是把原来七天后给答复的时间,往后延了一个月跟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房子都装修好了,家电是有尺寸的,给我还有什么用。
郑先生表示,业主们之前反映的房屋质量等问题,开发商也没有进行完整修缮。
业主:
物业要以通知交房之日起算物业费
业主们表示,不少人的家中都有类似情况。然而,在此前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物业又通知他们,物业费要按照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也就是2月8日开始算起,还要以年缴的方式缴费。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开发商的通知不合法。
罗威
物业费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我们《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像这种已经竣工没有出售,或者说没有交付给我们消费者的话,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的,刚才你是说要从开发商通知之日起,进行一个交付(物业费)的话,我觉得这个是不合理的,那只有至房屋达成相应的,或者说我们已经同意交房的情况下,从该节点之日起,然后往后面再进行相应的,物业费的计算,我觉得才是一个合理的范围。
业主们对于开发商的行为愈加不满。
物业经理:
已增加人手进行房屋修缮工作
随后,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经理表示,他们也是接开发商通知收取物业费,并已经增加人手进行房屋修缮。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以通知交房之日起算物业费不合理。
罗威 律师
更何况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既然你通知我交房,我是不是要进行相应的验收,我没有进行验收的情况下,我都不知道这房屋质量的情况下,你直接通知我交房的情况下,你就开始进行物业费计算,显然是不合理,我只有明确这个房子,是属于相应的合同质量的 没有问题了,我相应接受房子了,进行相应的物业费计算,这肯定没问题,现在关键是房屋有问题的情况下,不符合交房的一个手续,怎么能进行相应的物业费的计算呢。
物业经理表示,在没有收到开发商的通知前,他们也无权改变物业费的计算时间。随后,记者来到了开发商的办公地点,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在走访了解后得知,此处办公点早在一年前已经搬离。记者只能再次联系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没等记者继续发问,工作人员便匆匆挂断了电话。记者尝试以多种途径寻找开发商所在的办公点,但始终无法找到。
对此,业主们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法律人士提醒,开发商必须对自己的品牌信誉负责,若仅采取逃避或躲避的方式处理问题,不仅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还会对品牌形象造成损害。关于此事的进展,《帮帮团》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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