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清单,公布《泉州市2024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泉州市202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强调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注意事项。
市教育局重申,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或延长收费期限进行收费。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价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专栏公示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收费依据文件,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四是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公办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民办学校收费应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学校账户,不得现金收取学费、住宿费。
各地要根据收费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列入市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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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24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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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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