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属于公众聚集场所
安全疏散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时
指引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标志
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藤县大队依法对一酒店采取临时查封。
藤县大队在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9楼厨房顶棚、8楼洗衣房顶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该酒店消防设施主要有喷淋、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烟感等。由于酒店营业期间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逃生不及时的话,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藤县大队依法对该酒店予以临时查封的决定。
酒店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育,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尽到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酒店、宾馆人员密集、可燃物多
各位经营者们
一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查改消防安全隐患
避免发生意外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
易造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其中由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引发的火灾
就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为什么使用这类装修、装饰材料
会出现那么大的问题?
01
火灾致灾因素增多
建筑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会导致火灾致灾因素增多。同时,起火后更容易蔓延扩大。
02
容易集聚热量造成轰然
可燃性装修材料会促使建筑物内温度快速上升,热量集聚更容易发生轰燃。
03
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
这些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不仅会降低火场能见度,还会使人中毒,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和扑救
来源:梧州消防、藤县大队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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