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米莱的改革,大家关注的都是经济方面。但是如果没有政治改革的话,那么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注定得不到保障。因为人总是想要不劳而获、舍人为己、权为己用。
我在前几天的文章《真正的改革者总是独孤的:米莱请求国会不要再次否决他的改革方案》中曾说:如米莱这般的改革,其理想进程是先进行宪政改革,再进行经济改革。
当然,世界上也有许多经济繁荣后再取得政治进步的先例,比如韩国。但是这两者之间恐怕并无一个强相关的联系。
米莱并非不想去推进阿根廷政治上的改革,只是他的阵营在国会两院都是少数中的少数,所以注定无法推动。
不过,米莱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去推动一些不是太触及庇隆主义政党利益的改革,比如司法改革。
《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报》报道说:在米莱的要求下,阿根廷司法部计划“彻底转变”阿根廷司法系统。
我看了一下改革的内容,是不涉及宪政层面的,而只是在法律层面做一些修改,这样的改革要容易一些。比如修改联邦刑事诉讼法律、刑法,以及转向陪审团审判制度(shift to trial by jury)等。
改革聚焦于分权,以及增强司法系统相对于其他部门的独立性,从而实现让司法更有效、更透明、更迅速的目的。
司法部长利巴罗纳(Mariano Cúneo Libarona)称此次改革是“阿根廷的一个历史性时刻”。
改革将增加检察官的权力,一件案子是否值得调查,将由检察官来决定。我不知道阿根廷现在是什么样的制度,我估计,当前可能是由警方来决定一件案件是否值得调查,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改革还将在法庭上引入抗辩制度,提起控告的检察官将与被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交锋。
《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报》称这是一个主要的变化(Another major change is that the system would be adversarial )。我很奇怪,难道阿根廷以前没有辩护制度吗?不应该啊。不过,阿根廷宪法第二章第18条规定受审者有辩护权利,这可以被解释为受审者自辩的权利不得被侵犯。
或许,以前的辩护制度不是强制的。比如,如果被检察官起诉的被告不愿意、或者没钱聘请律师,那么他就得独自面对检察官。我们知道,在美国的法庭上,如果刑事诉讼中的被告没有聘请律师的话,那么法庭通常将会为其指派一名律师。阿根廷的改革或许走的也是美国这条路,又或者,阿根廷是通过修改庭上的交叉质问等环节中的规则,从而增强法庭上的对抗性。当然,这仍然是我的猜测。因为我在英语原文报道中没有查到相关资料。可能西班牙语新闻中有这方面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查查。
司法部长还表示,改革将增强法官的独立性。文章中没有提到具体内容,只是列出了一些原则。比如法官不听从政治,政治不干预司法等。下图是阿根廷宪法第110条的内容,所以增强法官独立性的改革,肯定不会是下面这两项,因为这两项已经存在了。下图中的内容是:法官行为良好的话,可以任职终身,以及任职期间的工资不得减少(美国宪法中也有这两项内容)。
可能这项改革的细节还没有出炉,所以我们才只会看到一些原则性的纲领。毕竟,改革涉及到对阿根廷联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修改,其内容都是需要字斟句酌的。
这项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在我看来,就是对陪审团制度的改革了。阿根廷宪法第24条规定:国会应当促进建立陪审团审判制度。
the congress shall promote......the establishment of trial by jury.
所以,阿根廷是有陪审团审判制度的,但以前这项制度的应用范围可能很有限,所以《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报》才会在报道中称“引入陪审团审判制度(introduce trial by jury)”。
不知道这项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如果庇隆主义政党要反对这项改革,那么他们反对的理由会是什么呢?对此我会很好奇。
希望改革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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