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记者今日了解到,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授予100个单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99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记者查阅表彰名单发现,广东省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黎巧梅等11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023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了《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明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每5年开展一次,以此树立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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