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确已破裂,与其每日唇枪舌剑、水火不容, 不如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张祥太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感谢锦旗。
此案男女双方于2015年1月份登记结婚,婚后通过试管方式生育一子。后因双方性格不和,频频发生争吵,对双方乃至家人都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2022年6月开始,双方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后诉至泽州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此案诉前曾先后经人民调解员3次调解、诉中又经人民法官2次调解,调解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并未能和好,也未共同居住生活。
本次庭审中,双方仍情绪激动,均认为自己付出了诸多心血精力,未得到应有的好报,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很难达成共识。张法官针对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真细致地从其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认真梳理、综合分析,以维系原、被告作为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的亲情角度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当事人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着想,趋利避害,营造和谐氛围,化纷争为玉帛,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采用情理法并用的方式一次次地做说服疏导工作。
在庭审后的调解中,张法官又针对幼子抚养、房屋财产分割等矛盾焦点,情理法相融,对双方反复进行劝说、疏导、安抚,劝导双方理性对待分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接受张法官的调解方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并自行负担抚养费;财产分割方面,因女方生育孩子、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男方自愿进行补偿,女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自此男女双方和平分手,持续近三年的离婚纠纷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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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泽州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调和矛盾纠纷,消除矛盾激化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泽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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