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最高检表态后,“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或成刑责年龄下调后追诉首案

0
分享至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调研时,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表态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应勇检察长的讲话不仅回应了公众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切,也为当前备受关注的“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指明了方向。该案中,三名年仅13岁至14岁的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令人震惊。这起案件不仅挑战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也引发了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深刻反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其犯罪行为往往被视为不受法律追究。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这一规定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频发,如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等,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和恐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调整意味着,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将不再视而不见,而是会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应勇检察长的讲话无疑为这一制度调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强调,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不能简单地以年龄为借口逃避法律制裁。未成年人犯罪同样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和影响,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他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加强预防和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作为刑责年龄下调后的追诉首案,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未来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和做法。我们期待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能够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同时也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声明:取材网络,谨慎辨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物联网圈
物联网圈
未来世界,万物互联!
567文章数 110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