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邯郸孩子谋杀事件,无论持续发酵。近日,多数网友关注,是否牵涉刑责年龄在调整?
有专家回应,如果在犯罪统计数据上,没有显示出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大量、普遍性的犯罪且必须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则再次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目前是不必要的。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需要与整个社会的动态犯罪数据相适应。
很显然,这位专家是站在统计学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显得理性客观。但是,也显得有些“冷血”,忽视了网民的情绪。
针对此番言论,网友们的态度有些尖锐。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果一个社会,青少年犯罪到了“普遍”、“大量”的程度,这个社会还是正常社会吗?专家说出这样的话来令人不齿并觉得太可笑。
有网友建议,只要是加害未成年人,加害者不问年令,必须要刑事责任,从严从重承担。
有网友提出,对于校园欺凌,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警察可以记录在案,以后入团、入党、上大学、工作等,可以查询相关记录。你看看有些家长还会不会有教育的缺失甚至护短、纵容行为。
近期关于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等各类行为频频曝光,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很多人都发出感慨,这条法律究竟是保护了谁?是不是有些纵容犯罪呢?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谈及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特别提到,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番回应,实际上给当前某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定了调子。
有网友指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年龄不能成为恶魔的免死金牌!这或许也是广大网友的心声。愿每一个人孩子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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