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离开了土谷祠,走在街上,唱道:“我手持钢鞭将你打呀……”
别看阿Q做事失败,做人懦弱,被人欺负得只会怒目而视,精神胜利,但他却会欺负比他更弱的人。
钱太爷的儿子进了城里的洋学堂,回来剪了辫子,阿Q称他“假洋鬼子”,一见他,定在肚子里暗暗地咒骂。
有一次不知怎的,迎面骂出“秃儿。驴……”来,便立刻挨了人当头一棒。
挨打的时候,阿Q不仅不敢还手,还指着旁边一个无辜弱小的孩子分辨道:
“我说他!”
阿Q于是更加兴奋,觉得自己特别棒。他心满意足回到土谷祠,感觉又为未庄做了很多事,自己厉害极了。
阿Q昙花一现的爱情
一
阿Q是鲁迅塑造的一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文学形象。他寄居在土谷祠,父母兄弟产业俱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姓什么不确切,叫什么不确切,是个社会边缘人,明明存在,却没有人关注他的存在。
阿Q不甘心做个“透明人”,他想方设法刷存在感。他刷存在感的方式是欺负比他更弱的人,比如王胡、小D、小尼姑。但是除了在小尼姑那里占了点便宜,王胡,他没打过,小D,打了个平手。
偶尔的,阿Q会渴望家庭的温暖,他想有老婆,有孩子,将来死了,有人在他坟头上摆碗饭,表明后继有人。
阿Q心仪的女人是赵太爷家的女佣吴妈,他无师自通了西洋的跪地求爱仪式,向正在说家长里短的吴妈跪地表白:“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
哪有这样直白的求爱呢?吴妈吓哭了,闹着要寻短见。阿Q求婚没成,反被赵秀才打了几竹杠,被地保敲诈四百文,给赵家赔礼当掉了唯一的棉被。
无衣无食的阿Q流浪到城里,误打误撞加入一个盗窃团伙,他无胆无谋,只能做技术含量不高的活儿,别人偷东西,他负责接应。某天团伙偷盗时被发觉,小偷作鸟兽散,阿Q背着同伙偷出来的一个包袱回乡,成了“阔人”,满把银钱铜钱,喝酒也不用赊账了。
这段经历刺激了阿Q,听说城里闹革命党,阿Q兴奋得满脸放光。《宣言》中说:“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有枷锁,他们获得的却是整个世界。” 阿Q虽然没听过这句话,他凭本能感觉,“革命”对他是有利的。
他只要不丢身上的裤子,就不会损失什么,却有可能获得很多向往已久的东西: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宁式床,还有他心心念念的吴妈。
最终,阿Q裤子是没丢,却丢了命。举人老爷寄存在赵太爷家的东西失窃,有过偷盗经历的阿Q成为怀疑对象,把总为了杀一儆百,把阿Q拉出去游街示众,然后枪毙。
阿Q在他生命的最后,在围观的人群里,看到了吴妈。
然而,吴妈没有看他,而是看兵们背着的洋炮。
二
阿Q有资格享有爱情?
我想,鲁迅是认为阿Q有权利享受爱情的,但是鲁迅认为阿Q向吴妈的求婚不是爱情,而是动物繁衍的本能。
什么是爱情?
最起码应该像鲁迅与许广平那样,他们的感情既没有来自于长辈的干涉,也不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旧俗而约束。这中间,还穿插着些浪漫的小花絮,鲁迅给许广平写了很多情书,亲昵地称许广平为“小刺猥”,甜甜蜜蜜,情意绵绵。
如果阿Q与吴妈是爱情,至少应该符合两点:他真心喜欢吴妈,而不是为了繁衍的;他不能直接嚷嚷“我和你困觉。”而是应该买花,吃饭,写情书,培养感情,委婉地实现“我和你困觉”的目的。
然而这对阿Q来说是不现实的,婚姻自由的前提是财务自由,鲁迅有钱有名声有社会地位,可以追求爱情,阿Q的生活状态与一只田野里觅食的动物差不多,他只能追求动物的本能——生存与繁衍。这两个动物的本能,它就耗尽全部精力而未必能实现。
人虽然脱离了动物界,还是保留着动物本能。对女性来说,不安全感刻在基因里,会优先选择能够给她们带来安全感的男性,对男性来说,也是有资源优势的人享有优先选择权。
阿Q这样的社会边缘人,只能“捡漏”,僧多粥少,“捡漏他”也未必能捡到。阿Q只有在幻想自己投降革命党,成为人上人时,想过赵司晨的妹妹、赵秀才娘子这些高阶层女性,只要回归现实,他的幻想对象还是吴妈。
只是,吴妈,他也没追到。
在阿Q生命的临终,吴妈都没看他,而是在专注地看兵们背着的洋炮。洋炮的吸引力也大于即将被拉出去枪毙的阿Q。
三
鲁迅的第一次婚姻,与阿Q一样,也是为着生育后代而结婚,只不过求婚人不是鲁迅,而是鲁迅的母亲。
那时的鲁迅与阿Q一样,也是边缘人,只不过,鲁迅家是上流社会的边缘人。他抱着狐皮大衣跑当铺的时候,也被当铺老板取笑。他跟阿Q一样,除了“怒目而视”,也没有别的办法。
鲁迅抛弃朱安,另娶许广平,表面看起来是他反对“包办婚姻”的胜利,实际上他的社会地位发生了跃升,如果他被困在家乡焦头烂额的生活中,是没机会遇到许广平的。
阿Q为什么不能实现阶层跃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