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对屡次失约,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滕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滕某支付给某经营部轮胎欠款1363336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滕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经营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通过线上线下多次进行财产查控,均无所获。执行法官多次与滕某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滕某仍借各种说辞拒不履行,面对法院的传唤也拒不配合。在滕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后,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滕某,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析理,见滕某仍无还款之意,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敢于“亮剑”,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吴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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