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监管破产案件的资金,提升办理破产案件的质效,进一步优化龙岩市营商环境,本院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破产案件开户银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破产案件资金开户银行报名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在福建省龙岩市设有分行级别以上分支机构的银行;
(三)近3年内在本省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位列前十名的银行。
二、服务要求
为服务保障龙岩市辖区内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申报银行应承诺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服务事项:
(一)开户银行应成立破产、强制清算企业资金监管服务团队,为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上门服务,在银行柜台开通绿色VIP服务通道,简化服务流程,指定专门联络员对接龙岩市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二)同意对已开设的破产案件管理人银行账户、破产企业账户发生的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注销、信息通知、转账、查询、密钥等;
(三)同意为有需要的破产案件提供共益债务融资、破产重整融资等信贷支持;
(四)开户银行应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与龙岩市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龙岩市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资金管理及与协助办理破产案件相关的业务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提供便利和服务。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17:00止,以书面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资料包括:
(1)参加遴选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银行营业执照或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综合评估等级证明文件;
(5)服务承诺书(须按本公告“二、服务要求”内容完整出具,加盖公章);
(6)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7)破产、强制清算企业资金监管服务团队名单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报名资料封面的显著位置请标识报名银行名称。报名资料的装袋封口请密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报名银行公章。
3.报名联系地址: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郑冬明, 联系电话0597-2989655。
4.报名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报名银行现场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为准,不接受电话报名、邮件、电邮报名。
供稿:民四庭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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