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办证”,实现了住权与产权同步,购房人对房屋的处置权得到了保障。
符合登记条件的交房项目,有三种渠道可实现“交房即办证”。一是交房前,企业将交房信息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在交房现场受理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办理登记,实现一次申请即可享受集成服务。二是购房人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申请、网上缴纳税费、网上领取电子证书或约定邮寄证书。三是根据办证需求,可随时持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就近不动产登记大厅办证。
目前,全省已有2500余个房地产项目“交房(地)即办证”。群众享受便利的背后,自然资源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将不动产登记改革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税费改革协同推进。首先是强化用地、规划、建设全流程管理,推行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进一步减材料、减成本、优化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留足空间。山东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部门都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发生,为“交房即办证”创造条件。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不动产地籍调查从供地阶段介入,不动产单元代码贯通全流程各阶段,在预售阶段开展不动产预告登记,提前做好地籍调查、登记资料收集等工作,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为“交房即办证”提供支撑。此外,通过过程监管和综合执法,引导企业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运行,倡导《合同》增加“交房即办证”约定,引导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文婷 实习生 冯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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