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
按照2023年下发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商丘市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交易。请问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可以进行交易?由哪个部门负责?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根据《商丘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二十九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依政府发布的折旧率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缴纳比例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目前,市住建局已经起草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上市交易有关政策,待报市政府批复。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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