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欠条,免谈!”江苏一女子每次和丈夫同房前,都要求丈夫打欠条,平均每次300元,一直持续了10年,最后她拿到“欠款”了吗?
一个完整而幸福的婚姻,性生活是必不可少的,这是我们结婚后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当然在性行为开始前也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不能够去强迫对方。不过同房要花钱这件事,法律会支持吗?
江苏的吴先生和妻子已经结婚10年了,每次同房前他不仅要征求妻子的意愿,还要给妻子打欠条,平均一次300块。
从结婚开始到现在吴先生已经欠了妻子好十几万元钱。不过妻子为何会要求丈夫同房之前先打欠条呢?
妻子小宋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自打她有记忆起就经常听到父母吵架,因为父亲在外面还有了别的女人,一直不能够断开联系。母亲不能够忍受父亲的不忠,提出了离婚。
小宋跟着母亲一起生活,母亲离婚后常常会对小宋说出怨恨的话语,“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嫁给他们为他们传宗接代、洗衣做饭,最后什么也拿不到,只落下了一身病还有一个累赘。”
累赘指的就是小宋自己,这一点她深知。长大后的她慢慢理解了母亲的话,即使结婚了,男人出轨的概率也很高。
而女人在结婚后往往会因为要照顾家庭而放弃自己的事业,生了孩子后,更是每天围着孩子转,丧失了赚钱的能力。
在一个家庭里,赚不到钱的女人只能去依丈夫,地位就会降低,话语权也会丧失,就连吵架都底气不足。
而且在把重心全部放在家庭后,与从前的朋友联系也减少了,人际关系退化。种种都是女人在婚姻中可能受到的损失。
如果不离婚,这些损失还不会暴露出来,但一旦和丈夫离婚,我们女性就要去重新适应社会,适应职场,从0开始,这些的成本很高。
更何况,在离婚之后大多数女性更偏向于让孩子跟着自己生活,这让她们离婚之后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小宋在母亲的影响下全盘接受了这些观念,在和吴先生恋爱的时候小宋就不喜欢占吴先生的便宜,更喜欢AA制。
吴先生有些不理解,但想到了小宋是单亲家庭,自尊心很强便尊重她的意愿。
恋爱谈了两年,该到了结婚的时候。小宋的妈妈对吴先生是挺满意的,家庭条件不错,对小宋也很好。
她并没有故意的去为难吴先生,彩礼钱要的也是正常的数额。但小宋却在结婚前提出来了一个要求,结婚后如果要跟我同房,必须要给我300块!
这是什么要求,吴先生以为小宋是在开玩笑,哪对夫妻会因为同房了而要钱啊。
他笑着说道:“好,都听你的,真是个财迷,结婚之后我的钱都给你还不行吗。”
听了吴先生的话,小宋便以为他真的答应了!结婚当晚,原本是美妙的洞房花烛夜,二人洗完澡后,干柴烈火一触即发,但小宋突然说道:“300块钱的承诺你别忘了,可以打欠条,攒着一起给。”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吴先生只得给小宋写下了一张300元的欠条。他没想到小宋还真把这件事放到了心上,原以为只是随口一说。
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欠条一写就是10年,累计加起来他已经欠了妻子10万多元钱。
这次妻子又叫他写欠条的时候,吴先生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你是我的妻子,我们发生关系不应该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每次都要叫我给你写欠条呢。”
“你看看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以前从来都不会因为这件事说我,看来我妈说的没错。”小宋说道。
吴先生觉得小宋有些不可理喻,一怒之下提出来了离婚。
小宋也不甘示弱,她再不要像妈妈那样,只能被男人抛弃,于是她将这10年来的欠条全部带到了法庭上,要求吴先生一次性支付给他。
这些钱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显然是不能够的,二人是因为性关系而写下的欠条,如果真的给了钱不就从夫妻性关系变成了性交易?这不就类似于嫖娼了?
最终小宋并没有凭借她的这些小聪明拿到这10几万元,但她却失去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或许她现在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些欠条代表的不是钱而是丈夫的包容和爱!
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婚姻需要更多的迁就、包容和责任心,不要一味地想着在婚姻中双方的得失,幸福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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