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1日至15日期间,平安养老险广东分公司开展“高管说消保”活动,由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向金融消费者解读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
第三期,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唐鸣为我们解读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之依法求偿权、信息安全权。
一、什么是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是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收到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后,及时审慎审核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时的标准重新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二、案例学习
客户杜先生确诊左额颅骨肿瘤向保险公司索赔“良性脑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提交资料后公司经审核出具理赔结论,认为颅骨肿瘤属于“骨肿瘤”,客户提交材料不符合条款规定的“良性脑肿瘤”范畴,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
为保障客户权益,遵循应赔尽赔、找理由赔的工作准则,该公司理赔人员前往客户就诊医院,面见主治医生,了解相关病情,此外,还通过线上APP,查找类似病例,通过多方核实,为客户找到了符合条款的理赔材料。最终,公司认可“左额颅骨肿瘤”符合“良性脑肿瘤”,并按照重大疾病予以赔付。
本案中,保险公司协助客户积极找到符合条款的理赔材料,切实保障了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三、什么是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依法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得到保护,不被泄露的权利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规则,不得采取变相强制、违规购买等不正当方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对于使用书面形式征求个人信息处理同意的,应当以醒目的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明示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通过线上渠道使用格式条款获取个人信息授权的,不得设置默认同意的选项。
四、案例学习
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本人投保了多份年金险,某日,某女士到保险公司柜面自称是李先生的保单服务人员,要求柜面人员为其查询李先生名下年金保单的交费信息及收益等,代为转达李先生。
柜面人员按照该女士提供李先生的身份号码查询发现李先生名下年金险保单中,该女士是保单服务人员。随后通过系统中留存的电话与李先生取得联系,李先生确认该女士身份,但表示并未授权该女士查询其保单情况。了解到此情况以后柜面人员表示因未取得客户本人授权,无法查询保单信息,拒绝了本次查询申请。
保险公司应从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外部合作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本案中,保险公司柜面人员保护了客户隐私,维护了客户的财产安全权。
(平安养老险广东分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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