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
对村民邱某擅自越过
清明河桂花潭一级保护区
围网放牧的违法行为
开出云梦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放牧首张罚单
据了解
2017年9月,云梦县对桂花潭水源地水域重新设置了一、二级保护区,并以界碑、界桩、标识、标牌等加以区分。同时在桂花潭取水口、沿岸河道建设了防护网。为了更好地监管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还在取水口安装了高清摄像器。
执法人员介绍,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结合《湖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作出对邱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
这是云梦县首例
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放牧行政处罚案件
对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饮水安全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严格落实联合巡查机制,努力构建“智慧线上+精准线下”执法格局,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来源: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闵丽萍 通讯员吴富田 彭钢 喻平
制作:包梦婷
出品: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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