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死在太上皇前面,这种情况历史上还真发生过,不过二者都不是父子关系,所以没发生“太子年幼,究竟由太上皇复位,还是由太上皇另外指定其他儿子做接班人”的难题。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搬出继承法,它是解决问题的基本依据,虽然它不能涵盖所有的特殊情况,也不能阻止某些人的违规操作。
按照法统,皇位继承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父子相传”,二是“嫡系继承”,三是“序齿排位”。
以上三条规定都围绕一个核心,即“皇帝”。也就是说,所有的问题都围绕皇帝讨论,而不是太上皇。太上皇是皇帝的父亲,或者已经退位的皇帝,在皇位继承法中,太上皇是没资格角逐皇位的。
假如皇帝早逝,按照“父子相传”的原则,只要皇帝有儿子,儿子们就是他的合法继承人,遴选法则按照第二条和第三条排序。
假如皇帝没儿子,可以从侄子辈过继,再以嫡子身份继位。如果侄子辈、堂侄子辈都没有,那就只能嫡系转移,按照“兄终弟及”的法则选择新皇帝。
所以,题干所说的“从太上皇其他儿子中选一个”,就是指“兄终弟及”,而“太上皇复位”在什么情况下都是违法的,除非皇家死绝了,就剩下他一个人。
不过,法律归法律,实际情况变化多端,历史上有两例皇帝死在太上皇之前的案例,还有一例差一点就发生。
第一例:司马伦被杀,晋惠帝复位。
“八王之乱”爆发后,赵王司马伦杀贾南风,并于永宁元年(301年)自立为帝,尊晋惠帝司马衷为太上皇。
论辈分,司马伦是司马衷的叔爷爷,此刻侄孙成了叔爷爷的太上皇,你让周公打破脑袋,他也想不到皇位继承制会有这么复杂的情况发生。
其实周公也没必要考虑这么多,一句话就可以概括:继承法只规定合法程序,司马伦的行为属于非法,不应该被承认。
所以,三个月后,当司马伦被司马囧杀掉后,晋惠帝司马衷又复位了。理由很简单,司马伦篡位,他的皇位根本不被承认,这段三个月的历史可以抹掉。
第二例:明代宗驾崩,明英宗复位。
司马伦“皇位三月游”是意外事件,不能承认,但明代宗朱祁钰的皇位是合法得来的,并且他还拯救了大明帝国的危难,那么,他死后皇位怎能传给儿子呢?
当初明英宗在王振的蛊惑下非要御驾亲征,结果做了瓦剌人的俘虏,并被逼着当带路党,成为瓦剌人寇关掠地的工具。
为了避免灾难性的结果,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郕王朱祁钰为帝,遥尊明英宗朱祁镇为太上皇。
你可能会说,明英宗有儿子,按继承法规定,他的儿子朱见深应该继位,而不是弟弟朱祁钰。确实如此,这个方案不是没考虑过,但那时候朱见深才5岁。
天下承平之际当然无所谓,当初明英宗即位时才9岁,有辅政大臣在背后支撑,皇帝年幼不是问题。可是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刻,正需要皇帝的领袖作用,一个5岁的娃娃显然不合适,于是迫不得已违规选择了朱祁钰。
景泰八年,代宗朱祁钰驾崩,继位的竟然是太上皇朱祁镇,而不是朱祁钰的儿子。
原来,朱祁钰唯一的儿子早在四年前就夭折了,膝下无子。问题又来了,继承法不是说这种情形下要过继侄子、堂侄子,并以嫡子身份继位吗?皇位怎么又回到了太上皇的手中?
首先,明英宗复位也是非法行为,他通过“夺门之变”窃取了皇位,是对继承法的践踏,本质上跟司马伦一样,虽然他是前皇帝。
其次,明英宗复位的时候,明代宗朱祁钰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