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对农夫山泉所有的批评、指责、诟病甚至攻击中,我只认可一条,那就是钟墅子的国籍问题。
我个人过去、现在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我都坚持认为:一个放弃自己祖国国籍的人,是不可理解、不可理喻、不可支持的。
退一步说,尽管改换国籍并不违法,但是你说这个改换国籍的人,还是一名爱国者(爱他出生国家的人),我是坚决不相信的。
假如有一天,我放弃了中国籍,回头我再说我爱祖国,你们也不信,因为这就是扯淡。
当然,以上说法只是我个人的观点,甚至是很狭隘的观点。对此,我接受批评,但绝不改正。
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更改国籍或者说放弃国籍不违法,那么,我们也不必对这些人过于苛责和挽留。
我甚至想,把这些人尽快地送出去,可能对我们愿意留下的人来讲,还是一件大好事。同时,我也在想,也不能这么容易地就让他们走,尤其是不能带着在祖国赚的钱走。因此,我郑重建议设立“弃国籍税”。
这个税率,可以根据弃籍人的个人资产而定。比如对于资产千万以下的,收他30%-40%比较合适;对于1000万到1亿之间的,收取60%比较合适;对于1亿以上的,收取80%或90%比较合适。当然,这个可以再研究和细化。
如果说设立一个税种比较麻烦,需要的时间也很长的话,那么暂时可以用收费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做出规定。
这个费叫什么呢?我想了半天,就叫他“不爱祖国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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