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特四世:泰坦尼克号上的世界首富,曾爷爷是美国首位百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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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上帝亲自来,它也弄不沉这艘船!”

泰坦尼克号上的船员跟乘客说得有多信誓旦旦,接下来就有多打脸。

1912年4月14日夜间11时40分,处女航的泰坦尼克号在北大西洋纽芬兰南部撞上了冰山,次日(4月15日)凌晨2时20分,船从中间断裂成两半后沉入了大西洋……



从建造开始就号称“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1912年4月10日从英国南安普顿出发,途径法国瑟堡·奥克特维尔和爱尔兰的昆士敦,目的地是美国纽约,船上2200多名船员和乘客,只有705人生还,其余1500多人全部遇难,这次海难是人类历史上最令人震惊的一次海难,是和平时期死亡人数最惨重的一次!

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4350美元,二等舱1750美元,三等舱30美元。这是什么概念?当时5美元就是一个底层劳工半年的工资。

作为英国第二次科技革命的产物,这艘大船耗资7500万英镑,吨位46328吨,长882.9英尺,宽92.5英尺,四个大烟囱175英尺(相当于11层楼高度)。

《造船专家》杂志称其“不可能沉没”,是因为全船有16个水密舱,连接各舱的水密门可以通过电开关统一关闭,在任何4个水密舱进水的情况下船都不会沉没。

因为这艘大船是当时世界上最豪华的奥林匹克级邮轮,所以头等舱乘客非富即贵。

其中,就有当时的世界首富,美国的实业家,人称“纽约地主”的阿斯特四世。



阿斯特四世:约翰·雅各布·阿斯特

阿斯特四世,出身美国第一贵族——阿斯特家族。

阿斯特家族的创始人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世,他是一位德裔美国人,1784年从德国移民到美国。因为敢于冒险,富有远见,他成为美国第一位百万富翁,第一位托拉斯(垄断)创始人(比洛克菲勒的托拉斯早了近一个世纪),也是美国第一位设立家族信托的超级富豪。

阿斯特一世的发家是靠皮毛贸易,移民美国短短五年,就一度垄断了当时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的皮毛贸易,成为美国第一位身家过百万的超级富豪。



美国第一位百万富翁:阿斯特一世

从1800年到1820年的20年间,阿斯特一世陆续投入了72万美元开始在纽约跑马圈地,在19世纪初他买入了大量曼哈顿的土地,成为了“纽约的地主”。

尝到甜头后,从1834年开始,他停掉了所有贸易产业,专心做起了地主收租的营生:

将买来的土地分成一块块,长租给别人开发,自己到期收租即可。

到1848年阿斯特一世去世,他留给后代470个租约,这些租约一年的租金大概有20万美元,加上一些未开发使用的土地和房产,阿斯特一世去世时留给子孙的资产有2000万美元。

这些钱是什么概念?美国当时GDP的1/107.

阿斯特一世一生富有远见并擅长规划,生前他就对家族的财产继承就做了安排,他很清楚,自己的财产虽多,但是儿子却不是很给力:

他的四个儿子前两个都夭折了,成人的长子精神又不正常,唯一的儿子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虽然健康,但是能力却很平平。

这一点,阿斯特一世心中非常清醒:“威廉不会赚到钱,但他会保住他所拥有的。”

为了让儿子“保住他所拥有的”,阿斯特一世为儿子做了两件事:

(一)为阿斯特二世包办了婚姻

一入豪门深似海,豪门的婚姻从来都不自由。

阿斯特一世帮儿子娶了当时美国纽约州参议院、阿姆斯特朗将军的女儿,这次政商联姻,为阿斯特家族财富传承增加了一道政治资本的保险。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嫁入阿斯特家族的媳妇需要放弃丈夫的遗产分配权,只能得到一笔固定的金钱,另外,阿斯特家族的主要财富不传女儿,这两条家族族规完全确保了阿斯特家族财富“肥水不流外人田”。

外姓人想靠嫁入阿斯特豪门分走家族的巨额遗产,那不可能。不得不说,阿斯特一世,确实为后代保全家族财富操碎了心。

(二)设立了美国首个家族信托基金

阿斯特一世的大部分财产(3/4,大约1500万美元)留给了小儿子阿斯特二世(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但是这些财产的一半确是由信托形式继承,他并没有直接控制权。

家族信托基金由6个人的委员会控制着,阿斯特二世去世后,财产留给阿斯特二世的三个儿子们。

在遗嘱中,阿斯特一世还对家族财富传承的原则做了明确规定:

女儿继承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售;
女儿去世后,一半财产要留给阿斯特家族的主要继承人的后代;
继承财产的家族成员,任何情况下不得把财产给予其他外人,如果成员去世,财产传承给后代,没有后代,留给家族其他分支成员。

所以,我们就明白为什么豪门都愿意近亲结婚了吧,财富流来流去,都是自己的口袋。论守财,富人比穷人小气。

正是因为阿斯特一世的殚精竭虑,才确保了这个家族在他死后半个月多世纪都是美国上流社会的C位。

阿斯特二世虽然资质平平,但他一生平平安安,是名副其实躺着收租的地主家的“傻儿子”,阿斯特二世时期,虽然没有成就,但家族的财富却依然不断增长。



阿斯特家族族谱

阿斯特二世有三个孩子,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三世、亨利·阿斯特三世和小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阿斯特四世的父亲)。

阿斯特四世(约翰·雅各布·阿斯特)这一辈,家族分成了两支,一支是大伯家移民英国,阿斯特父亲这一支继续留在美国,阿斯特四世是家族美国分支的第四代主要继承人。

中国老话“富不过三代”,去英国的阿斯特三世和他的儿子威廉·华尔道夫·阿斯特没能逃过这个魔咒。为了追求奢侈的生活,他继承遗产后,就把爷爷和曾爷爷的祖训抛在了脑后,父子俩把曼哈顿的地产卖的一干二净,在英国买了几座著名城堡,得到一个世袭子爵的封号,从此家族财富挥霍一空,后来他的后代虽然维持着英国贵族的地位,但是论财富早已经跟他们的祖辈不可同日而语。

留在美国的阿斯特四世是个异类,他不仅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还把家族的财富发展到了顶峰。

阿斯特四世的父亲小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是地产商人和收藏家,母亲卡罗琳·韦伯斯特斯施海默霍伦·阿斯特是位社交名媛,据说她掌握的美国军政商界的精英名单多达400多人。



阿斯特四世的母亲:卡罗琳

卡罗琳擅长组织名流派对,她的精英400俱乐部非富即贵。1892年,《纽约时报》曝光了部分“精英400”的名单:范德比兹家族、范伦斯勒家族、洛克菲勒家族……

当时的纽约是镀金时代,美国的贵族在这个时代诞生,阿斯特家族是当时公认的纽约第一贵族。

1903年,极具商业头脑的阿斯特四世计划为母亲打造一个聚会的最佳场所,次年9月4日,在曼哈顿第五大道上,他建造了当年纽约最高的酒店——瑞吉酒店。从此这里成了纽约上流社会聚会集中地。



当时纽约最高建筑:瑞吉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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