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背后骗局曝光,看完你还敢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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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传说中,好色男人有两种死法:一是死于女色,另外一种则是死于国色。

前者指的自然是“深埋温柔乡,牡丹花下死”的男人,后者则是指那些“为乌托邦献身者”,他们在一个虚构的“美丽新世界”中迷失方向。

回首历史,展望今朝,多数好色男人均沦陷于女色中,在桃色敲诈的陷阱里,挣扎着,绝望着,忏悔着。



桃色敲诈,俗称“仙人跳”,指的是一种以性关系,或含有性意味、性暗示的交互(不一定有性行为)敲诈人的手法。

说白了就是利用女色骗钱的圈套。原本是“贪色”引起的好奇心,结果演变成事没办成,反倒被敲诈财物。



这种手法于中国可追溯至宋朝,当时称为“美人局”。到了明朝则称为“扎火囤”。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曾记载:

“做自己妻子不着,装成圈套,引诱良家子弟”,一等成就好事,就率领光棍打将进来,“诈他一个小富贵”。此谓之“扎火囤”。



而“仙人跳”的叫法则出现于清朝。据徐珂所作的《清稗类钞》记述,一般是男女协谋,假装夫妇(亦有真正夫妇),女子以色诱男子入室。

刚刚坐定,同谋的“丈夫”就突然从外而归,见到受害人就假装愤怒,说要拉他见官。

上当者大惧,“长跪乞恩,不许,括囊金以献,不足,更迫署债券,订期偿还”。由于此方法诡幻机诈,让受害人被骗后感到莫名其妙,连仙人都难逃被拐的命运,掉到陷阱也转义不出来,所以称之为“仙人跳”。



当时除了“仙人跳”之外,还流传着一种“放白鸽”的诈骗手法。尽管两者都被归为“色骗”,但却是不同的犯罪形式。

“放白鸽”是指诈骗团伙以婚姻为名嫁出“女儿”,收受彩礼之后,一走了之;而“仙人跳”则是女子直接色诱男子入室。

一个是“明媒正娶”,一个是“撞破奸情”,这或许大概就是旧时代“文骗”和“武骗”的区别吧。



清末民初,仙人跳犯罪的猖獗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最高峰。从清代学者欧阳昱所著笔记《见闻琐录》中可以发现,“仙人跳”的犯罪主要集中在扬州、高邮、邵伯、淮安、清江、宿迁、沭阳等地。



民国初期,社会动荡,“仙人跳”的案件依然高发。当时的上海由于商业发达,富商富户很多,也就成了骗子们施用此术的“重灾区”。

特别是“上海大世界”和一些影剧院,活跃着特别多的“白鸽”和“仙人”。很多关于那一时期的回忆录,对此类事件都有所提及。



直至现在,仙人跳的诈骗手法仍然流行于世界多地。在国内,最普遍的莫过于宾馆的“小卡片”。

在外住过宾馆或酒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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