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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共研推动“绿碳”“蓝碳”一体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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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陆地碳汇(绿碳)和海洋碳汇(蓝碳)等碳库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3月5日-6日,厦门海事法院、漳州中院、龙岩中院围绕海域、流域、陆域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等主题,开展联合调研和实地考察,并举行“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主题研讨。



3月5日,三地法院走进“法复青绿•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司法绿碳基地调研龙岩法院生态修复“三协同”机制做法。


3月6日,三地法院在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举行“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研讨。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演昌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武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金良,武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英棠等参加研讨。


经验交流


张丽丹

龙岩中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

生态保护和修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和长期性任务,要有“久久为功”的坚守和恒心,要有“善作善成”信心和智慧。龙岩中院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依托“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创新生态风险协同预防,强化司法建议堵疏补漏,做优生态诉源治理。二是强化协同司法,加大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流域协同保护、跨域协同合作,做实市域生态保护。三是完善修复司法,创新碳汇司法机制,拓展生态修复模式,提升生态修复司法品质,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林微

漳州中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近年来,漳州中院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创新“法治保障-综合治理-碳汇增益”的蓝碳生态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模式。一是突出“法”的作用,联合市海渔局等九家单位,创设蓝碳专业保护平台。二是集聚“治”的力量,依托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专业优势,创新“造林增汇”等蓝碳生态修复模式。三是彰显“汇”的价值,推动漳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全市海水养殖碳汇核算及产品开发的地级市,创建“核算-认定-核销-管理”的蓝碳资源转化增值体系,促进蓝碳生态治理更可持续。


张胜

厦门海事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

厦门海事法院聚焦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新需求,注重提炼类型化裁判规则,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审理的“正利洛杉矶”轮油污损害公益诉讼案,在国际上积极展示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实践,获评2020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审理的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了蓝碳交易与生态司法的衔接落地,获评2022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审理的全国首例由海警机构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扩大了海事司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半径,获评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

主旨发言


陈明聪

龙岩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

龙岩中院围绕市委“打好绿色生态牌”决策部署,将“筑牢绿色司法屏障”作为“五色岩法”蓝图的重要一环,建设“法复青绿•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打造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有序协同、生态审判与技术创新有机融合、生态法治与法学科研有效转化的生态司法“大协同”新格局。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联合调研为契机,围绕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突出理念转变,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突出机制优化,在协同共治上下功夫;突出模式升级,在品牌创建上下功夫,不断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林忠明

漳州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

生态法治最好的成果是绿水青山,生态法院最好的品质是民生普惠,生态法官最好的产品是典型案例。要发挥三地生态司法特色优势,以一方红土地、一条江、一片海拓展“山海”协作新的实质品质素质,打造以陆域、流域、海域相贯通,绿碳、蓝碳、海洋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之路,构建从山顶、向河流、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实现从一粒种子到一棵树再到一片森林的生态“蝶变”,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深化“山海”协作提供新样本。


周红岩

厦门海事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龙岩法院在赓续红色法治传统、创新生态修复司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厦门海事法院学习借鉴。倡议三地法院在推进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工作上,应着力三个“一”。一是要一起干。继续巩固三家法院协同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工作结果,坚持职能部门协同治理,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综合治理格局。二是要一直干。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八个观,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质效。三是要一体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体系统观的论述作为根本指导,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结合各自法院的职能特点,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

在三地法院联合调研活动期间,还参观了上杭共和国法治摇篮展馆,实地察看了武平千鹭湖生态司法保护情况、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我有青山”主题馆,并到永定中央红色交通线教育基地和伯公凹开展党性教育。

此次调研活动,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以法治之力护佑绿水青山、以坚强决心担起“国之大者”的务实行动,是落实能动司法理念、服务保障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三地法院将以此次联合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生态司法能力水平,持续推进闽西南全域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力生态环境审判与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

供稿:生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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