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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晋检 | 以学增智,以智促“新”,扎实推动晋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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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更好的把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近期,晋安区检察院将推出第二批主题教育系列总结报道,进一步引领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学增智,就是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

“以学增智,关键在‘弄通’。只有‘弄通’才能不断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做到以智促‘新’,切实推动晋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19日,在2024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上,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干好检察工作,政治能力是第一位,只有持续开展新思想学习,做到政治能力过硬,“不畏浮云遮望眼”,才能更好地在奋力谱写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晋安篇章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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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促“质”,探索检察为民新范式

2023年9月28日,在晋安区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晋安区日溪乡日溪村村民蓝建菊、晋安区鼓山镇东城社区书记郑建丽、福建省兰竹生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兰习茂等人大代表针对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提出了意见建议。


用心倾听,用力落实。为落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着力解决普法产品“好不好”的问题,10月24日,晋检青年“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普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赵希霞告诉记者,院党组集中审议了每一个普法课件,并针对课件内容、授课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修改意见,进一步确保普法的高质量。

“为村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是最有力的司法帮助”“常驻人口少、流动性大、老年人占比高,加上乡干部法治素养有限,给平安三率、法治宣传等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设立服务站真的是‘及时雨’”,晋安区检察院先后在寿山乡上寮村、日溪乡设立晋检青年法律服务站,既是对法律监督触角延伸,更是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晋安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让村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创意是最好的“媒介”。2024年2月23日,《检察日报》头版通讯《小区电梯里的趣味普法》,介绍晋安区检察院通过小区电梯内的多媒体智能屏,在春节期间广泛开展短视频普法,让法治融入春节,“飞入寻常百姓家”。这场普法创意来自福州市政协常委、福州金通视博传媒公司董事长黄朝阳,文案创意则出自晋检青年“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

从代表委员建言到推动部署落实,从成立服务队到设立服务站,从“散布式”普法到“点题式”普法,晋检青年“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项目以系统、专业、高效,以及未来可期的姿态呈现在大家面前,助推晋安区检察院的普法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为此还获评了2023年度晋安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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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促“制”,探索机制赋能新方向

深化公检法交流会商机制、用好刑公衔接机制、抓紧抓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1月22日,晋安区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映象·晋检·2024”实施方案,就先行融入主题教育以来探索并固定下来的8项好经验好做法,如何深化完善和常抓长效进一步明确举措,有力推进晋安检察工作现代化。


“轻刑背景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和解进程影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用……”2023年8月31日,在晋安区公检法刑事业务同堂培训上,大家畅所欲言,并针对如何从根源上解决当事双方因赔偿等导致无法达成和解的问题,实实在在地进行了充分沟通。

随后,经过数月的案件梳理和交流会商,11月份《福州市晋安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落地,就赔偿保证金提存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衔接分工、法律后果等进行了详尽规定。可以说,该《办法》的出台,为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问题打开了新局面。

在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的“晋检方案”值得一提。

2022年10月,晋安区检察院出台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方案。该方案聚焦侦协办工作探索成效,进一步深化完善在联席会议常态化、同堂培训、信息共享、业务研判、诉源治理、轻刑快办、刑事“挂案”监督、调查核实、信息化建设等形成的八大机制上的一体化推进。

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江斐表示,“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交换意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侦协办的实质化运行,可以助推司法办案效果最大化。”


思想一新天地宽。“高质效办案二十六条”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指引,“行刑反向衔接意见”做实轻罪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疑难案件专业检察官会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委会议案职能,一个个创新机制的背后,是晋检人深入学习新思想,用一次次能动履职和思考总结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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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促“治”,探索履职办案新实践

2023年9月28日,农民工代表苏先生特意来到晋安区检察院,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感谢你们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原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苏先生等29人,在2021年下半年受雇于晋安区某工地包工头陈某某,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然而,由于陈某某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导致本应发放的46万余元工资款无法支付。2023年4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为了发挥检察履职能动性,晋安区检察院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同时,积极与苏先生等农民工代表、陈某某家属进行沟通,两次约他们到晋安区检察院进行检调对接调解。


5月9日,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陈某某委托家属与苏先生等人在晋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第一期工资款7万元,苏先生等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根治欠薪,更需能动善为。2023年8月16日,晋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直龙走访区人社局,了解到福州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陈女士等16名员工工资共计88万余元,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某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为此,晋安区检察院进行了长达3个多月的走访、调查、沟通、研讨等工作,最终不仅促成公安机关立案,还在帮助陈女士等员工在春节前拿回所有拖欠工资。


2024年1月25日,陈女士等员工代表来到晋安区检察院,用泪水、拥抱和锦旗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工资全部要回来了,终于可以过一个好年了。感谢检察官,提前祝你们龙年大吉!”

“根治欠薪,检察机关还可以做什么?”2月28日,经过充分准备,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市、区人社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召开了“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议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加强联动协作、线索移送、法治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就探索设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站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至此,晋安区检察院迈出了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关键一步,为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学增智,方能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江伟检察长表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检察官持续学习新思想,不断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路径,真正地把时代责任扛在肩上。

文案:张久动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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