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 直通车 • 连心桥

0
分享至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他们对一年来法院工作给予了怎样的评价,又有哪些新期待?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全国两会上来自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住闽全国政协委员的心声期许。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又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我一直高度关注人民法院工作,尤其是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福建省是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法院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持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生态司法修复科学化水平。此外,福建法院还完善“绿碳+蓝碳”生态修复机制,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以司法文明守护青山绿水,生态司法工作已经成为福建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这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是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高颜值”的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真正守护好碧水蓝天,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需要更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关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新领域、新问题,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创新,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等特色举措为切入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审判,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要进一步支持推进公益诉讼,引导和支持律师等公共法律力量参与其中,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生物科学与技术研究的高校教师,我觉得漳州市两级法院创新推进的集约送达改革工作,与“蜂巢”有相似之处。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文书就如同花粉,要想完成一个“授粉”的过程,就必须交由“蜜蜂”来传递。若没有统一调配,由各个案件的法官或书记员兼任“蜜蜂”,就只能是单枪匹马、散兵游勇,不仅耗时长,“授粉”成功率也低。而集约送达外包服务则与“蜂巢”异曲同工,“蜂巢”在汇总送达任务后,通过相同地域任务统一处理、相似任务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授粉”,全职“蜜蜂”时间充沛、目标明确、路线清晰、节奏紧凑,“审送分离”为审判人员腾出了更多时间专心办案,也便于当事人应诉及执行。法院广泛引入电子送达,就如同现代农业采用无人机给果园授粉的趋势一样,都是派出不知疲倦的“智能蜜蜂”,借科技“东风”跑出加速度。

2020年至今,福建法院电子送达成功率翻了数十倍,邮寄送达环节平均耗时逐步压缩,群众满意度节节攀升。希望福建法院能够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司法送达综合服务体系,加大规制“躲避、规避送达”行为,倡导诚信诉讼,持续提升“蜂巢”效能,有效破解“送达难”顽症。



我是一名来自福建省东山县的基层代表,一直非常关注乡村法治建设工作。我积极向广大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主动靠前参与协调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希望把我们澳角村打造成一个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富美渔村。

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在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3年年底,我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山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在乡村设立司法服务站的意见建议后,漳州、东山两级法院积极回应关切,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启动“村枫进万家”活动,并以澳角村作为首发站点,在全县铺开推进该项工作,这让人很感动。

用法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乡村繁荣发展等方面持续加强探索实践,以更高标准、更优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建议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四下基层”,由青年法官不定期深入乡村、渔区开展带案下访、普法宣传活动,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让青年法官在基层一线得到更多锻炼。



自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2月,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经广泛调研、深入协商、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醉驾新规不能片面地认为是“放宽”、更不是“放松”,而是更加“轻”“重”分明、宽严相济。特别是对公众关心的“小区挪车”等问题进行细化,如第十二条中规定,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醉驾情形,且不具有《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这将有效规范人民法院醉驾案件的办理,不仅有助于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思维,也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对于公平与正义的期盼。

《意见》根据醉驾治理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难题、解新题,从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强制措施、量刑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得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规范执法办案有法可依。比如,《意见》重申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明确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以及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具体标准和情形,规定罚金刑的起刑点和幅度。

醉驾新规,“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进一步落实醉驾综合治理目标,有利于推动形成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人民法院也在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赋能执行,不断拓展执行联动机制。近年来,莆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化智慧法院成果运用,积极推动构建现代化执行服务体系,建立福建省首个执行诉求管理系统,为执行工作决策提供集约型、可视化的线上服务平台,创新智慧执行工作模式。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让胜诉当事人能拿到“真金白银”,人民法院聚焦民生领域“小切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调研过的福建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广运用执行诉求管理系统,并制定执行领域诉求受理、诉求办理、诉求反馈、监督管理等方面统一标准,实现执行工作从“一地解”到全省“一张网”,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执行服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
发布司法信息
3162文章数 4738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