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一七旬老人突然接到银行电话,说老人有30万的定期存款,已经存了20年都没人取,利息都有28.5万元了。老人以为对方是骗子,结果去了银行才发现这是真的。不过老人并不差钱,所以就把钱继续存在了银行。
(来源:光明网)
雷大爷在年轻的时候,脑子活络,又肯吃苦,早早地做起了生意,攒下了不少家业。一次偶然的机会,雷先生得知某银行有个高利息的定期存款项目,于是就分了7笔存了30万进去。
在之后的20年里,雷大爷多次搬家,那7张定期存单也在搬家过程中丢失了,而雷大爷也把这30万忘得一干二净,因为雷大爷不差钱。
按理说,当一代身份证换二代身份证,以及银行实名制的时候,雷大爷能从银行查到这30万定期存款,可偏偏雷大爷懒得跑银行,就一直没有去处理。
如果不是今年1月份,银行系统下发了客户信息治理通知和客户清单,这30万元定期存款估计还要继续尘封下去。
银行在处理名单时,发现了雷大爷一直没有动过30万的存款,于是联系上了雷大爷,希望他能到银行处理下存款。
可雷大爷早已把这7笔存款忘得一干二净,还以为自己遇到了诈骗电话。银行工作人员再三保证,而且强调让雷大爷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雷大爷这才将信将疑的去了银行。
“小伙子,你帮我好好查查,别搞错了,我不可能有那多钱存在银行里20年的,兴许是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坐在银行柜台前,雷大爷还在一遍又一遍的提醒柜员。
但是经过多次仔细核对,确认了除了身份证号码从15位变成了18位之外,其他信息都是一致的,雷大爷这才模模糊糊的回忆起来当初存钱的经历。
而更让雷大爷惊喜的是,经过核算,雷大爷这7笔定期存款的合计利息竟然已经高达28.5万元。
银行柜员询问雷大爷是否要全部取出,但雷大爷觉得自己现在不差钱,而且这家银行比较靠谱,于是决定将这7笔定期存款连本带息继续存在这家银行。
对于此事,网友们纷纷感慨:“这年头这么负责的银行可不多了,要是换一家银行,说不定账户中只剩个零鸭蛋了。”
还有网友说:“20年前的30万,那可是一笔巨款,能买下十几套房子了,存银行太亏了。”
1、有网友提出疑问:“雷大爷的存单都找不到了,又过去了这么多年,这存款为什么还能作数?”
雷大爷在银行存下30万元,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有保障这笔存款安全的义务。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虽然雷大爷的7张存单是用于取款的凭证,但并非唯一的凭证。
为了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与使用,在存单丢失的情况下,银行可以通过核实身份信息,来确认存款信息。只要身份信息对,那存款信息自然不会丢失。至于存单是可以补办的。
2、为什么定期存20年,30万的本金有28.5万的利息?
其实在20年前,大家还没有把钱存银行的习惯,而银行为了招揽储户,就推出了一系列活动,比如:高息生活基金储蓄活动。
意思是在该银行存个3年、5年、7年、20年的定期,到时候会给予高额的利息。
那时候很多人都存了钱进去,甚至还有很多存了20年的,期待着能获得高额利息。但后来随着活动被取消,利息逐渐回归正常,很多储户只能拿回了本金和一点点的利息。
雷大爷能存得更早,所以他享受到的活动就更长。毕竟后来活动取消,调整利息时,对雷大爷也是一视同仁的。
3、有网友说:“现在存钱难,取钱更难,存个钱要被调查一番,取个钱还要被问东问西,还有限额,银行是越来越不人性化了。”
商业银行法第33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也就是说,只要储户想要取钱了,那银行就必须安排取款业务。
不过,由于电诈的猖獗,现在银行为了配合反洗钱工作,对于存取钱都有着明确要求。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其实,现在大家都在用手机支付,5万元现金交易已经不多见了,而且银行进行尽职调查,也是上级的要求。
不过,这一般都是走个形式,银行柜员问还是得问,但不会问得过细,不能侵犯储户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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