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掌上黄金埠获悉一起事关余干人的交通违法案。37岁的余干人白某某,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事情是这样的:
2023年12月29日晚,白某某饮酒后驾驶汽车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开往娄桥街道。当日22时7分,白某某驾车自东向西行经瓯海大道高架娄桥段时,车辆左侧与路中间的护栏发生碰撞,护栏和车辆均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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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白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来因车辆损坏无法继续行驶被迫停车,停车后白某某未立即报警。后因车辆救援需要,白某某向保险公司和汽车修理厂求助无果,才于事故发生后4个多小时报警救助,随后被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民警查获。经检验,白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2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白某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白某某已对损坏的护栏进行赔偿。
白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白某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有逃逸情节,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法院鉴于白某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结合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等情节,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白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
小编有话说: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不少人因为酒驾而入狱,其中不乏名人。十多年来,各地不断宣传醉驾酒驾的危害,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觉得自己是幸运儿,酒驾不会出事不会被抓,一旦有了这样的心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终有一天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背上案底,影响子子孙孙!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小编提醒,酒后开车害人害己,广大驾驶人员要养成文明驾驶、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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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黄金埠整编 排版:小夏 审核:小周 法律顾问:中赣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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