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莫侥幸,被捉必严惩!
刑警大队
2月15日大年初六凌晨2时许,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受害人报警称:在环城路一KTV沙发上,一部深灰色苹果平板与充电线被盗,价值约6000元。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通过与受害人交谈了解到,14日下午6时许受害人来到环城路一KTV上班,将装有苹果平板的包放在不开放的包厢沙发上。下班后发现平板不见了。经过对现场周边勘察及查询视频监控,发现一名身着快递员服装的男子通过溜门进入案发现场,出来时正好有一平板从衣服里掉出来。通过进一步侦查确定嫌疑人为潘某,是一家物流中心的快递员。侦查人员立即前往潘某的工作地点,却被告知潘某在半年前已经离职。就在侦查人员准备离开时,嫌疑人骑车来到物流中心门口,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 源:潢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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