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8时许,鹿邑县鸣鹿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小区跳舞时播放音乐的手机被偷了。
接报后值班民警张心、赵嘉城,辅警苑琛、张宣宣、谭义峰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因室外天寒路滑,热爱健身的王女士选择在小区地下车库锻炼身体,选好位置后,王女士将手机放在一辆电车的后座上开始播放舞蹈音乐,“一哒哒二哒哒三哒哒”两天未活动身体的王女士跟随音乐的律动,跳的十分投入。“怎么没声了……”以为是地下室网速慢,王女士等了一会,但还是没有声音,等到王女士前去查看时,手机已经不见了。
民警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发现,在王女士跳舞期间,正好有一辆车从王女士放置手机处驶离,随后舞蹈音乐便停止播放,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根据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注册在一家网络直播公司名下。随后,在视频侦查大队的配合下,民警仅用6小时便找到了该车的驾驶人曹某,并成功追回被盗手机。
曹某是一名主播,和王女士同住一个小区。当日从小区准备上班时,在一辆电车后座上发现一部手机,因为车辆遮挡,曹某环视四周并未发现王女士,便将手机关机后盗走,曹某落网后,对盗窃王女士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鹿邑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鹿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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