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在哪,我害怕,我好饿……”
一个3岁的小女孩,正痛哭流涕的捶打着家里的大门,眼神里全是恐惧。
她就是2003年《饿死幼女案》中的主人公——李思怡。
李思怡在家中整整饿了17天,当警察发现后,她的尸体已经腐烂。
李思怡到底经历什么,她的妈妈到底去了哪?
为何后来两名民警被判了刑?
1.
李思怡出生在1999年,她的母亲叫李桂芳,父亲不详。
在李思怡出生之前,李桂芳有过一段婚姻。
因为前夫入狱,所以他们就离了婚。
离婚后,李桂芳就开始在社会上游荡。
没过多久,她就成为了一个“瘾君子”。
那时候李桂芳心里并没有寄托,她拿着老父亲的500元退休金每天混混沌沌的过日子。
直到有一天,李桂芳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一刻,她身上萌生出一种母爱。
于是李桂芳便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取名李思怡。
因为不知道孩子她爸是谁,所以李思怡到3岁一直没有上户口。
但李桂芳很疼爱这个孩子,她不想让孩子挨饿,于是500元的退休金基本上都花在了孩子身上。
可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在长身体,无论是穿衣还是吃住都开销都很大,500元根本不够。
于是李桂芳就经常和孩子一起挨饿。
后来有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提出要收养小思怡。
然而当他们收养了一段时间小思怡后,李桂芳便开始用各种借口要东西,无奈之下小思怡又被送了回来。
这样一来,小思怡又得挨饿。
于是又有好心人向儿童福利院反映了小思怡的情况,可福利院表示小思怡有母亲不符合收养条件。
就这样,小思怡只好继续跟着李桂芳的生活。
或许是生为人母都有一颗柔软的心,李桂芳不忍看着正在长身体的女儿继续饿肚子,但由于她没有工作,于是便开始用偷盗的方式来养女儿。
外出时,李桂芳就把小思怡锁在家里,只打开一个小窗户。
那时候小思怡天天趴在窗口,一脸期待的等妈妈回来。
虽然她身处黑暗,但她眼里一直有着光明。
路过的邻居看到这一幕,无比心疼,就拿出一些食物从窗口递给小思怡。
小思怡很善良也很天真,她会笑着对给予自己帮助的人说谢谢。
看到了年轻人还会喊叔叔阿姨,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乖巧又懂事。
街坊邻居都很喜欢这个小姑娘,夸她像小精灵一样。
然而谁也不知道,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精灵,很快就要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