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强是龙年第一“虎”。
胡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今年62岁,河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学士。
胡强是龙年第一“虎”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江西省工作,担任过江西省财政系统工作,2010年9月,时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的胡强履新厅长。
2018年1月,胡强履新江西省副省长。
在江西省政府工作期间,胡强曾和殷美根共事。2023年3月,时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被查。
2022年1月,胡强当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胡强卸任。
胡强曾陷入舆论风波。
2022年7月,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周劼在朋友圈炫耀,引发社会关注。其中,他自称遇到了胡副省长,“胡副省长给他敬了一根烟”。
同月,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周劼的多条朋友圈为编造:经核实,周劼出于个人炫耀,不存在某省领导给他递香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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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1月31日晚,由湖南省纪委监委与湖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在湖南卫视播出。
为“尽快搞副省级”这名落马市委书记留下了33个烂尾工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亮相忏悔。这也是他在去年的《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出镜后,再次亮相反腐专题片。
图为曹炯芳讲述被不法商人围猎
2016年,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在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尽快地见到政绩,”曹炯芳承认。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曹炯芳承认:“作出一些决策,有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这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确实是难辞其咎的,”曹炯芳忏悔。
曹炯芳,男,汉族,湖南澧县人,1964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中共党员。他曾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6年出任湘潭市委书记,2021年7月离任,2022年3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的岗位上被查。
甘于被围猎感觉要被查,曾与妻子一起烧钱
据2022年的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曹炯芳一方面大肆违规举债,导致湘潭债台高筑;一方面大搞腐败,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政治掮客文竹则打着他的牌子当起“地下组织部长”。
此前的专题片还披露,曹炯芳甘于被围猎,一步步落入了不法商人精心设计的陷阱。
涉案人沈某:知道他(曹炯芳)小孩和我小孩也是同年,又是同月,这个时候,想通过小孩跟他拉得更近,就安排在一个学校,也安排在了一个班上学。
沈某还细心地照顾曹炯芳一家的生活起居,还认干亲、当陪练、做厨师,感觉就是曹炯芳的家庭保姆和生活秘书。
投资就意味着回报,沈某要的回报,就是通过曹炯芳拿项目。
据介绍,曹炯芳被留置前,组织曾多次找他谈话,让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可曹炯芳执迷不悟,对抗调查,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和挽救。
曹炯芳妻子邓某某:春节以后他就越来越感觉到组织会查他,我们俩又一起把家里的现金清了一下,他就发现家里有一些外币,他说到时候讲不清来源,只有烧掉以后,我们就安全,并且一边烧的时候还一边跟我讲,他说这个是我们俩带进棺材里的秘密。
副县长为升迁送给市委书记儿子一百万,落马后声泪俱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郴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声泪俱下痛哭忏悔。
图为李志珍出镜忏悔痛哭
2018年,时任永兴县副县长的李志珍,为谋求职务升迁,想方设法攀附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李志珍在专题片中表示:“那时候郴州到处在流传,你想要提拔重用,找不通易鹏飞这个关系,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拿了一百万过去,送给了易鹏飞的儿子。”
不久,李志珍被提拔为郴州市信访局局长。2023年2月,易鹏飞落马,李志珍随之被查。经查,李志珍还涉嫌受贿290余万元,2023年9月,李志珍被开除公职,涉嫌行贿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图为易鹏飞在受审现场当庭认罪悔罪
李志珍忏悔:“教训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死死地守住这个纪法的底线。”
经查,李志珍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官迷心窍,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跑官买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行贿获得职务升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湖南省纪委监委去年10月通报李志珍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2014年至2018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期间,向管理服务对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万元,违规获利63万元。2013年至2019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期间,通过胞弟李某某、司机曹某某先后独自或与他人合伙承揽某棚户区改造、某文体广场等5个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李志珍在上述项目中出资260万元,违规获利225万元。李志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李志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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