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至今依然嚣张至极、冥顽不灵!
1.不认错、不道歉、只表“遗憾”
2月20日,罹难家属来到金门岛,两岸媒体记者云集。在此之际,台湾联合报等媒体采访了台“海巡署”相关负责人。
面对台媒询问是否会公布当时的录像时,台“海巡署”负责人说:“我们在适当的时机会有说明”。随后,面对记者的追问“大概要多久?因为案发已经一个礼拜了”等问题时,该负责人将问题推给了台“海巡署”发言人。
台“海巡署”发言人说:
有关2月14号发生大陆快艇在金门海域翻覆,以及两名船员身故的这个案子,(“海巡署”)“金马澎分署”致表遗憾。在海基会等相关管道协助下,船员家属预计今天会从泉州搭乘“小三通”的船班抵达金门。
可见,“头七”都已经过去了,肇事方台“海巡署”依然顽固地不认错、不道歉。
对此,两位罹难者同胞应是死不瞑目!
2.公然撒谎,睁眼说瞎话,拒不公布录像
台“海巡署”20日深夜发布的公告说:
本案“执法”过程中,(“海巡署”)船上4名同仁,2名预备登检、1名操船,另1名负责了望警戒及搜证,惟因该艘陆船蛇行“拒检逃逸”,于CP-1051艇艏迂回航行,在高速追逐状况下,船身多次接触,船身亦受海浪影响剧烈晃动,同仁在高度专注维持平衡及准备强靠登检状况下,致该名负责搜证同仁未即拿取搜证器材进行搜证。
台“海巡署舰队分署分署长”廖德成表示:“本案发生仅历时五分钟,因海上追逐及时间短暂等因素,未能全程录像。”
我在17日的文章《家属说他们会游泳!金门海域大陆渔民2死案疑窦丛生》就已经分析了2名罹难者的死因,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淹死,最大的可能就是台湾“海巡”部门的暴力“执法”,导致落水者行动不便或者丧失自救能力。
具体地说,是以下这两种情况:一是逝者在落水前已经行动不便。船长及船员被非致命性武器击中后,瞬间丧失行动能力,因此船失控、进而翻覆,4人落水,船长及一名船员罹难。
二是台“海巡”船直接冲撞大陆渔船。导致船员落水,同时高速航行的台“海巡”船的船体或船尾二次撞击落水者,致使落水者丧失自救能力。甚至被螺旋桨击中,直接导致重伤,进而离世。
现在,从台“海巡署”发布的公告上看,“在高速追逐状况下,船体多次接触”,也就是在高速追逐时,台“海巡”船多次撞击大陆渔船,速度有多快呢?台媒说大约45节左右(约83公里/小时),这个速度在海上是非常快的。
在这么快的速度时,台“海巡”船还撞击大陆渔船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撞击,这样的行为是充满恶意的。
而大陆渔船为什么要“蛇形”走位?当然是为了躲避台“海巡”船的船员射出的子弹。否则,为什么要走“蛇形”?如果仅仅是为了竞逐,显然走直线更快。
所以,我之前分析的2种情况:台“海巡”船船员开枪射击、船体撞击,都是客观事实,这是2位同胞不幸罹难的最主要原因。因此,金门海域“2·14”命案是非常恶劣的责任事故。
台“海巡署”的劣迹还不仅于此。为什么14日的事故,台“海巡署”要等到20日深夜才发通告改口承认有碰撞?因为2位幸存者徐仲安和王元祥(下图)已回到大陆,事情已经瞒不住了。
否则,台“海巡署”会发通告?会承认发生碰撞?在事发后,台“海巡署”当时的说词是大陆渔船“不慎翻覆”,没有碰撞。它甚至在20日上午,家属抵达金门岛之前,其发言人还睁着眼说只是“翻覆”,丝毫不说有“碰撞”。
可见,台“海巡署”撒谎成性,不见棺材不落泪。
21日,幸存者徐仲安和王元祥面对媒体受访时表示:
当天的经过,12点多,我们开船出去,到12点50左右,就看到“保缉”(台“海巡船”)开起来了,就冲着我们的船开起来了。我们自己船怎么可能翻掉?(哪怕)开急转弯也翻不掉,要撞才会翻掉。冲一下就把我们顶翻掉了。我们就钻到水里面跑出来,4个人只有2个上岸。我们两边的渔民打渔,我们没对他怎么样,他们以前到我们这来,我们对他们都很好,这次他对我们这样,太失望了!
对于台“海巡署”睁眼说瞎话,拒不公布录像的行为,台湾有识之士都看不下去了。
邱毅教授说:很难想像为什么海巡单位拿不出录像,要还原事件真相?澄清相关疑点,就必须出示现场录像。可是海巡单位说没有录像,因为当时时间很匆忙,来不及录像,这种欲盖弥彰的鬼话谁信?也难怪罹难大陆渔民家属拒绝火化遗体,要求进行尸检。
邱毅还说,真的很想问相关单位,尤其是主管“海巡署的海洋委员会”,你们到底在遮掩什么?面对危机,诚实是上策,海巡单位还是老实拿出现场录像,否则说再多漏洞百出的谎,都于事无补。
赖岳谦说,蛇行逃离是因被人从后用枪瞄准,因此严重怀疑,至少当时有发生海巡人员持枪瞄准的情形。
蓝委赖士葆表示,海巡照理一定有录影,不公布可能有其他因素,台海巡可能准备开枪,才导致陆船蛇行,否则逃跑一定走直线才对。录像到现在为止不公布,者对人命非常不尊重,如果这两条人命是日本人或美国人?海巡敢不公布吗?所以还是在政治算计。
赵春山表示,这次金门渔船事件,蔡政府危机处理很不行,怎么不公布当时处理的录影?怎么可能没有监控系统?这是涉及两条人命,如果真的没有监控或是录影,那“海巡署”的人应该要被严厉惩处,一定要查办海巡相关人员。
郭正亮表示,蔡政府就是在隐匿“业务过失致死”这件事,因为他们知道,若公开相关录像带,可能就会有人追究相关刑责。
黄暐瀚在脸书发文表示,若台湾渔船被大陆海警追缉且不幸翻船,还死2个人,台湾会炸锅、会生气,也会要政府硬起来。因此,先不论是非对错,光是为了死掉两名大陆渔民这个结果,蔡英文、陈建仁早该在第一时间,表达慰问、遗憾,甚至不舍,降低两岸的紧张跟冲突。
3.台“海巡署”公然喊“T独”
在20日深夜发布的公告中,台“海巡署”在最后说:“TW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有完整之司法体制,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之调查程序必定可还原事实,也期盼社会各界相信台湾的司法调查”。
TW是一个国家吗?台“海巡署”在处理两岸敏感事件中,依然不忘高喊“T独”,可见这是一个反动至极、冥顽不灵的机构。
说什么“有完整之司法体制”,要各界“相信台湾的司法调查”,真是可笑至极!
台湾所谓的“司法”是腐败的、肮脏的,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实。台湾那么多的弊案,“赖皮寮”、震惊全台的新竹棒球场弊案、台南腐败窝案、鸡蛋皮包公司空手套白狼案···桩桩臭气熏天,台湾的“司法”有发挥什么作用吗?
为什么台“海委会”和“海巡署”至今迟迟不公开录像?不惩办凶手?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吗?无非是利益输送、派系护短罢了!
仅在2023年1-11月,就有920艘大陆渔船被台“海巡署”驱逐,扣留28艘,“罚款”超1600万新台币(约364万人民币)。这些钱去哪里了?台“海巡署”是如何分赃的?不得而知。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台“海巡署金马澎分署”是个大大的肥缺,要拿到这样的肥缺,必定是“朝中有人”,背后必然有派系支持,这是台湾政治的必然现状。
台“海巡署金马澎分署”每年都将从大陆渔船“罚款”所得的钱财,孝敬给台“海委会”的负责人,甚至于更高的台湾领导,形成利益输送产业链,上下穿一条裤子。因此,在“2·14”命案发生后,台“海委会主委”管碧玲之流才会出面护短。
同样的,为什么台“海巡署金马澎分署”的船会拼命地追逐大陆的渔船?在海上飙到45节玩命地追,为什么?因为他们追的不仅仅是大陆渔船,而是钱!
4.面对罹难者家属时,挑战公序良俗
20日下午,泉州市台办、红会等陪同罹难者家属等登上金门岛。家属团一行10人,由泉州市台办副主任兼泉州市红十字会高级顾问李朝晖担任团长,成员包括海协会协调处长许伟伟、晋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曹荣山、律师陈璟;家属有6人,分别是罹难者来代文的妻子刘永蓉、女儿来燕及女婿何代波,罹难者于青松的儿子于嘉宏、哥哥于宗淮、姊夫于德斌。
家属头戴白布,频频落泪,悲痛万分!
而在2位幸存者返回大陆之际,台“海巡署”人员竟然拿出了一份所谓“遣返人员证书”,要求我方代表签字,遭到泉州市台办副主任李朝晖的断然拒绝!
何谓“遣返”?是偷渡过去的才叫“遣返”!如果我方代表没有认真细看就签字了,无异于错认包括2位罹难者在内的4名大陆渔民当时是准备“偷渡”去金门岛。
台方在行为粗暴致死2人的情况之下,依然还想甩“小聪明”,想要给罹难者身上泼脏水,妄图推卸自己的责任。这样的行为是对罹难者的极大不尊重,是对人类文明的肆意践踏,是对公序良俗的严重挑战。
综上,台“海巡署”在政治上反动,高喊“台独”,在思想上不尊重罹难者,在态度上不老实,撒谎成性,在行为上拒不公布录像,已经成为一个反动、反人民、反人类的“三反”非法机构。
有鉴于“三反机构”台“海巡署”的斑斑劣迹,建议早下决心,剿灭台“海巡署”,缉拿相关人员归案,彻底查明死因,给罹难者家属和两岸民众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交代。
统一,就从剿灭台“海巡署”、统一台湾海峡执法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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