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续多日的阴雨让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笼罩在雨雾中,到处弥漫着湿冷的寒意。上午10时,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诉前调解的时间。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等待多时仍未见到当事人廖某安,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调解员盘兰婷拨通他的电话,但得到的答复令人焦心:“钱已经准备好了,让他带着欠条来找我。”
“已经约好了今早到法院调解,你临时变卦不好。”
“不说这么多,他不同意来的话,还钱的事今天免谈!”
劝解未果,盘兰婷只好向另一名当事人李某峰说明情况。但是,李某峰不乐意了,“他欠钱不还反倒有理了,我不去,我把欠条拍照发给你,你帮我去找他。”
“不行,必须是他本人拿着欠条原件来,我才答应还钱。”得知李某峰的态度后,廖某安一点也不让步。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盘兰婷耐心劝说李某峰不要意气用事,并承诺与其一同前去寻找廖某安。“他每次都找借口不还钱,现在到了法院还这样。”李某峰虽愤愤不平,但也接受了盘兰婷的提议。
李某峰是某中药材公司的负责人。2020年12月,廖某安在某中药材公司购买天冬种苗,当场支付货款1.55万元,尚欠货款1万元,双方约定待天冬上市销售后再结算。2023年11月,李某峰得知天冬已上市销售,遂催促廖某安结算货款。但廖某安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峰诉至法院。
▲当事人在调解员指导下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
富川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明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依照程序将案件转交该院诉前调解团队办理,案件由此到了盘兰婷案头。
经电话沟通,盘兰婷了解到,廖某安对欠款没有异议,也具备还款能力,但他总是答应还款后又再三拖延,李某峰气不过,才到法院起诉。厘清矛盾焦点后,盘兰婷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意向,并约定1月29日到法院还钱,于是发生了开头一幕。
调解当天,当盘兰婷等人到达廖某安指定的地点时,却不见他的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只能在原地等待。直到11时40分,廖某安才打来电话,再次找借口推脱见面。见此,盘兰婷通过电话再三向其释明拖欠货款的利害关系,帮其仔细算好“诚信账”“法律账”,督促其主动还清欠款。
▲撕毁的欠条
在盘兰婷耐心劝导下,廖某安态度发生转变,不再躲避见面,愿意与李某峰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廖某安当场将1万元货款转至某中药材公司账户,泛黄的欠条被撕毁作废,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太感谢了,要不是有你们耐心调解,这笔钱在过年前肯定拿不回来了。”返程路上,李某峰连连道谢。看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盘兰婷心中升起阵阵暖意,紧蹙的眉头也逐渐舒展开来。
采访手记
诉前调解,令当事人心悦诚服
面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富川法院不是简单“依法”审理、结案了事,而是注重实质性化解,做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面对针锋相对的当事人,调解员找准争议焦点,耐心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引导当事人心悦诚服地“化干戈为玉帛”,达成和解协议,既帮助当事人节省了时间、金钱成本,也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为有效推动诉调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富川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团队,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助推矛盾纠纷以高效、便捷、节省的方式化解。
@广西高院
来源:广西高院
文字:吴 琪 蒋艳婷
图片:富川法院
编辑:马 琳
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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