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偷盗,…….智慧人积存知识;”——圣经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小编也经常拿电影院录到的视频片段发朋友圈,看来有些危险呢。
网络小伙伴们沸腾了,他们纷纷吐槽:
猪绘啡五行缺肉 :央视说是法律上不违法道德上可没说没问题哈。
甜橙柠檬茶_Vic :咱也不懂看个电影为啥非要拍照。
卿洛1231 :央视都说了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即不构成侵犯版权。
卖 火柴的无所谓186 : 我想知道央视新闻都说了,那拍照片到底还算盗摄吗。
罗罗想喝果茶 : 那以后看电影也不要吃爆米花喝可乐好了真的很影响观影体验 央 都说了不构成盗摄 你们这群营销号还在这尬黑呢。
你人还怪好得嘞 : 不是~电影院都是阶梯式的,拍个照都没过头顶,也没开闪光灯为什么会影响别人。
wu亦珊 : 我觉得拍个一两分钟分享朋友圈没啥问题如果是全程录下来那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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