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9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刘立宪何许人也?他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检察厅当过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检察技术局局长、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等职务,是从检察机关成长起来的干部。此后,他又担任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2轮中央巡视中,他担任了9次副组长。2023年9月,刘立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中纪委对刘立宪的问题通报中,有很多我们熟悉的“罪行”,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但有一条却格外引人关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获取境外身份并长期隐瞒不报。”
作为一名厅级领导,还是一名纪检干部,居然是一个“外籍人士”,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刘立宪不仅在多年前就违规取得了境外身份,而且还将全家的户籍都迁移到了国外,这可是典型的裸官!他让家人长期在国外居住,并将国内的财富转移到国外。换句话说,刘立宪的行为不仅仅是贪污腐败,更涉嫌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作为一名外籍人士,刘立宪在金融系统的核心位置上多年,如果他利用自己的位置和权力,将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到国外,那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以当下的反间谍的大背景来说,是什么原因让刘立宪选择隐藏自己的国籍并长期担任纪检系统的要职?他是否向国外出卖过国家金融机密?他是否为了获得外籍身份或者送家人出国而以我国金融秘密作为交换?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调查清楚,才能真正挽回刘立宪这个外籍内鬼所产生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都需要填报个人事项,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否拥有护照以及外籍身份,刘立宪的外籍身份这么多年没有被查出来,是有人给他充当保护伞还是我们对干部的监管还存在漏洞?到底还有多少像刘立宪一样的外籍“内鬼”仍然潜伏在主席台上没有被发现?
我固执地认为,别说自己取得外籍身份,就算是送家人出国的“裸官”,也不适合继续留在体制内工作了,更别说担任要职了。道理很简单,不管移民哪个国家都需要很多钱,移民某些国家还要宣誓效忠。那些将家人送出国的官员,不可能也不会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他们在捞了足够的钱之后,随时可能逃之夭夭,随时可能出卖或者窃取国家机密。在当下全民反间谍的大背景下,“裸官”与“外籍内鬼”就是一颗随时都可能爆炸的地雷,我们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将这些潜伏在主席台上的“外籍内鬼”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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