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打击整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造虚假信息。对网络传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臆想、编造谣言,不得随意上传、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网络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不得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蹭炒热度、推广引流,严禁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四、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制造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投诉举报方式:
西充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0817-4222505
西充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17-110
西充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西充县公安局
2024年2月6日
西充公安
编辑:李丹凤
审核:向 艳 王仔平
来源:网安大队
该期微信系西充公安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