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邓颖超同志诞辰120周年纪念日
她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
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
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
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
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
毫无保留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深受全党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被亲切地称为“邓大姐”
深切缅怀!
“振起精神,谋国家之进步”
为中华民族和中国妇女的解放
建立不可磨灭的功勋
1904年2月4日
邓颖超出生于广西南宁
1910年随母亲迁居天津
后进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学习
在女师读书时的邓颖超。
面对当时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
的悲惨现实
12岁的邓颖超发出
“振起精神,谋国家之进步” 的誓言
五四运动爆发后
她先后参与组织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和觉悟社
成为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在运动中
年仅15岁的她率女生队伍冲锋在前
与反动势力搏斗
直至“被伤吐血”
图为邓颖超(左二)与女师同学合影。
邓颖超对旧社会“视女子为玩物,为奴隶”
怀有极大义愤
决心为人民消灭不平、驱除痛苦
全身心投身妇女解放运动
为之奋斗了一生
1920年起
邓颖超在北京、天津任小学教员
曾组织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和女星社
“实地拯救被压迫妇女”
“宣传妇女应有的革命精神”
动员妇女加入无产阶级队伍
她带领天津进步女青年走向街巷
宣传反帝爱国思想
继而又陆续筹建
多个爱国组织和妇女运动进步组织
并于1924年参与创办了
当时中国第一份
专门讨论妇女问题的日报
《妇女日报》
该报被时任中共中央妇女部
部长的向警予赞为
“中国沉沉女界报晓的第一声”
邓颖超
通过组织多个妇女进步团体
办刊物,设学校
鼓舞妇女冲破旧礼教、旧制度的束缚
广大妇女掌握一技之长
从而能在社会上立足
1924年,邓颖超留影。
1924年初
邓颖超参加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5年3月,她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并担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长
在邓颖超的具体领导下
天津妇女运动进入了
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时期
1925年,邓颖超留影。
五卅运动爆发后
邓颖超发起组织
天津妇女联合会、天津各界救国联合会
支援上海群众的反帝斗争
1925年8月,她受命南下广州
担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长
她提出保障工农妇女的基本权利
积极争取女工八小时工作制和同工同酬
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
妇女解放运动得到较快发展
“团结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的力量”
将妇女工作的责任“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新中国成立后
继续担任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
党组副书记的邓颖超
始终把自己看作
“一个长期为各族妇女群众服务的勤务员”
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妇女运动
强调“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
号召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
关心解决妇女的切身利益问题
1949年3月26日,邓颖超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
邓颖超参与领导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她积极走向国际舞台
宣传介绍中国妇女运动
推动世界妇女运动的发展
1949年12月
她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妇女代表大会
作题为《亚洲妇女为民族独立、人民民主与世界和平而斗争》的报告
详细介绍了中国妇女和中国人民
为取得革命胜利而斗争的历史经验
受到各国妇女代表的尊重和重视
她提出培养新中国第一批女飞行员的倡议
“只要我们妇女打破自卑感,
有信心,有勇气,自强不息,
努力学习,坚韧奋斗,
我们妇女同男子一样,
一切工作都可以做,而且能做得更好。”
1984年7月1日
邓颖超为《中国妇女报》创刊题词
“中国各族妇女要在四化建设中做出优异的成绩。”
“作为一名妇女
特别是一名女共产党员
对于妇女工作是应该关心的
这个责任
我们应当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这是邓颖超离开全国妇联领导岗位后
对从事妇女工作的同志们提出的希望
也是她一生的承诺
始终关心着每一个孩子的成长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全面侵华后
千千万万的儿童沦为乞丐
露宿街头,饥寒交迫
邓颖超推动组织“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
当武汉吃紧、战火迫近时
邓颖超组织、领导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
努力 抢救几千名难童
分批送去四川
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总会先后在
各地建立了五十三个分会
共抢救、教育了三万多名难童
保育会工作一直坚持到抗战结束
邓颖超作为常务理事
一直关心、支持着这项事业
邓颖超还在《新华日报》上不断发表文章
呼吁各地各界的人们关心儿童,保护儿童
在《保护儿童》这篇文章中
邓颖超提到
儿童是民族的幼苗
是民族的延续
是我们下一代的国民
所以,儿童的问题
是一个有关社会和民族的重大问题
应该得到社会国家极大的同情和重视
是需要及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的
邓颖超曾两次怀孕
由于险恶的斗争环境和当时医疗技术所限
一次流产,一次难产致婴儿夭折
邓颖超、周恩来出于
“对国家和社会负一份责任”
关心呵护收养了很多孩子
有烈士遗孤、社会遗孤及其亲属家的孩子
“他们把爱融化在
不幸牺牲的革命战友的遗孤身上
把孙炳文的两个女儿孙维世、孙新世
钱壮飞的儿子钱江
李少石的女儿李湄
何洛的儿子刘则仁等烈士遗孤
看作是可爱的儿女”
中央文献研究室
第二编研部原研究员刘春秀说
两份遗嘱
1982年
邓颖超 先后写了两份遗嘱
将自己的后事和遗物作了安排
第一份遗嘱写于1982年6月17日
是在1978年7月1日
写给党中央的一封信的基础上
重抄并作了补充
遗嘱在邓颖超逝世后
于1992年7月12日
在人民日报全文公布
主要内容为:
1.遗体解剖后火化 2.骨灰不保留,撒掉 3.不搞遗体告别 4.不开追悼会 5.所住房舍及原同周恩来共住房舍为全民所有,交公使用,不搞故居和纪念 6.对周恩来的亲属,侄儿女辈,勿以因周恩来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的感情出发,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纪律给予照顾安排 7.公布以上要求,作为其已逝世的消息
邓颖超认为
“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所作(做)的工作和职务
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她以自己
“从未以我的关系
提出任何要求和照顾”的远房侄子为例
特意在遗嘱中提及
要正确对待
自己和周恩来的后辈及亲属
以端正党风
并表示
“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执行的”
也是她“坚决支持的”
此外
作为一位唯物主义者
邓颖超面对生死也非常豁达
为了不给组织添麻烦
她要求自己的后事从简
反对大办丧事和在家吊唁
第二份遗嘱
写于1982年11月5日
她委托身边工作人员组成小组
负责处理她的遗物
主要内容有:
1.在其患病无救时不采取抢救 2.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 3.和周恩来共住的房子交公处理 4.中办发周恩来的大字理论和历史书籍,退还原机关,其他图书出版物交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 5.个人文件、来往通讯、文书类文件、讲话、谈话录音、其与周恩来的所有照片,均交中央文献研究室存储清理酌处 6.可交公的遗物交公或交有关单位使用 7.个人遗物、服装杂件,交分配合用的及身边工作同志、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遗嘱除再次强调房子交公处理外
邓颖超将个人所属
文件、照片、图书甚至衣物的处理
都作了细致安排
邓颖超的两份遗嘱
既是她向党和人民交出的答卷
又是一面映照个人品行的镜子
诠释了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将终身奉献给党和国家的
高尚品格和人生境界
1992年
这位88岁的老人
走完了自己光辉而灿烂的一生
真正做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按照生前遗愿
她的骨灰撒向了天津海河
与周恩来总理的骨灰
一同融入浪涛滚滚的大海中
这是他们革命运动的起点
也是他们相识相知的地方
今天,邓颖超诞辰120周年纪念日
“邓大姐”,我们永远怀念您!
来源/中国妇女报综合
编辑/陶寅生
审签/晓月
监制/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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