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富源县公安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问题短板,精准研判分析,抓实信访事项解决质量效果、风险隐患预判预警,建立“三个体系”,不断完善解决群众诉求机制,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建立信访责任传导体系。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接访工作组,明确每周带班局领导为当周信访接待人,通过面对面倾听诉求、多轮次对话沟通,切实做到从接待到协调全程研究,确保时刻掌握工作主动,增强信访问题解决效能。
建立信访处置化解体系。将释法说理贯穿全过程,针对个案差异和不同诉求,定制个性化方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及时办结;对疑难复杂案事件或者不合理诉求,邀请相关警种参与,分析症结,通过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说理,提升说理效果。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常态开展执法环节“回头看”,过筛式排查是否存在执法瑕疵。针对边界模糊定性不清等问题,协同相关部门会商研判,针对问题快速纠补,有效杜绝因执法问题引发初信初访。
建立信访常态保障体系。详细登记来访群众诉求,事项简单的当场解决到位,情况复杂的告知其具体办理部门,让群众知晓信访案件的分流去向。采取见面、电话等方式适时沟通,信访事项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李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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