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巧家县公安局
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近日
巧家公安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行政处罚1人
1月29日22时许,陈某旭向小河派出所电话报警称:在小河镇一台球室,我被一个酒醉男子踢了一脚,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1月29日21时许,朱某洪醉酒后进入台球室,不仅中断客人娱乐,还欲强行加入台球娱乐中,后又无理要求顾客陈某旭打电话给老板杨某出来见自己。陈某旭无奈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后,杨某来到台球室见朱某洪醉得厉害,便劝朱某洪不要影响顾客正常娱乐,及时回家休息,劝说过程中朱某洪不听劝阻,并无故对杨某脸部和胸部进行殴打,后又无故踢了一脚顾客陈某旭背部。
目前,违法嫌疑人朱某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科普
寻衅滋事定罪量刑(立案)全标准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巧家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年关将至,聚会可以多,饮酒须适量。醉酒容易惹事端,一旦触犯法律,面临的将会是拘留所里的“年饭”!
丨编辑:胡鄞佳
丨校对:蔡华宇、谢凌宇
丨审核: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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