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可以
但必须合法
有两名装修工人
就因维权方式不当
让自己深陷囹圄
近日
双河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案
抓获两名违法行为人
1月23日,双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胡先生报警称,自己新装修的房子还没入住,卫生间的两个浴霸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偷走了。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到达案发现场进行勘查,由于不确定胡先生家的浴霸是什么时间被拆走的,民警就以案发点为中心,将小区单元10日内的电梯及周边监控录像进行调取,通过逐帧细致查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电梯监控、走廊监控中发现踪迹。监控显示有两名男子,抬着被拆走的浴霸上了辆面包车。民警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得知车主为周某(男,27岁),后经研判确定另一男子为荣某(男,27岁),双河派出所立即依法对二人进行口头传唤。
到案后,两人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为讨要工程款和工钱才去拆的浴霸,实属无奈。经查,两人系菏泽市牡丹区某装修公司吊顶安装工人,因其合作方装修公司拖欠二人材料款和工钱总计两万元,二人多次找装修公司要钱未果。于是就商议到该装修公司签约客户家中拆除二人安装的浴霸,补偿自己的损失。
1月20日12时,二人来到客户胡先生的新房,未经户主胡先生允许,非法进入住宅,将住宅内的两个浴霸拆除带走。殊不知,俩“法盲”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目前,周某和荣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劳动者付出辛勤的劳动
理应得到报酬
遭遇“欠薪”
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1、过激讨薪不可取
讨薪劳动者,维权需理性!“暴力讨薪”、“玩命讨薪”等极端讨薪方式不仅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还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以下几类行为触犯法律,不能作为讨薪手段: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
2.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破坏公私财物,造成严重损失的。
3.采取敲诈、勒索、胁迫、拘禁、伤害欠薪人等方式索取劳务款的。
4.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会或蓄意闹事的。
5.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2、依法讨薪途径多
01
行政途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电话12333。
02
和解途径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03
调解途径
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04
仲裁途径
1.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05
民事途径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恶意欠薪法不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来源:牡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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