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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一亮点 | 第二检察部:医保基金 不容“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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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个亮点,就是一束法治微光,凝聚着晋检人实干担当的磅礴力量。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2023年,晋安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三争”“三领”“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以深化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映象·晋检”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一部一亮点”特色品牌,进一步增强晋检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晋检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检察部

医保基金 不容“有诈”

医保基金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诈骗医保基金的案件逐年递增,且呈现出涉案人员多、金额巨大等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二检察部始终秉持在办案中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将依法能动履职贯穿检察监督、检察办案、检察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百姓之心为心,努力践行为民司法。


横向协作

打造一体化检察监督

加强互通联络机制。与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紧密协作,是打击涉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的重要基础。2023年7月28日,在首次公安、检察、医保三方工作联席会议上,大家针对工作思路、困点难点、沟通协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就如何加强信息交互、线索排查、案件移送、专业咨询等达成共识。2023年,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场,推动实现全区打击涉医保基金违法犯罪“一盘棋”格局。


依托数字建模平台。针对人卡分离的骗取医保案件,依托区公安分局“天算”系统,筛查发现线索2条;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件中隐瞒存在第三方负担而申请医保报销的诈骗案,依托市公安局与市医保局的数字模型,筛查发现线索12条,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条。2023年,晋安区检察院以“数治”推动“智治”,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大海捞针”到深挖细查的转变。

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3年7月,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系统摸排、集中整治,对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聚焦主业

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

依法准确指控犯罪。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商公安机关启动听取意见机制,依法开展追捕、追诉、抗诉工作。如在陈某甲等人诈骗案中,针对一审判决遗漏部分共犯涉案金额情况,及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请抗诉。当前该案已发回重审。


健全刑行衔接机制。对于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如陈某乙诈骗案,经邀请医保经办参加公开听证,在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同时,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重视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同时,根据涉案人员的作用大小、认罪认罚态度和退赃退赔情况,分情况分层次处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如康某某等22人诈骗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综合运用释法说理、认罪认罚等,动员退赃。该案涉案金额500多万,退赃总金额达300多万,取得良好成效。

把脉问需

提升精准化检察服务

建立常态沟通协作。搭建检医联络平台,开展一站式、综合式普法活动。同时,采取专门联络员的形式,与区医保局形成常态化信息共享、专业交流。

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部门负责人带头走访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等,切实倾听法治诉求,提供“菜单式+私人订制”的法律服务。“菜单式”法律服务包括法治体检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私人订制”法律服务主要是为有效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2023年以来,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依托本院“蒲公英”青年普法团,结合“进企业”“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现场释法说理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护航平安晋安建设,维护医保基金,晋安区检察院将探索建立协同监管、资源共享、线索处置、协作配合、长效治理、宣传联动等六大机制,不定期联合开展医保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注重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运用,督促医保基金管理、报销等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到位,以检察之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文案:卞小燕

编辑:黄绿咏

审核: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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