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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省两会 | 解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高质效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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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在会上作云南检察院工作报告。一年来,云南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坚持为大局服务以依法能动履职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安定

  ●牵头制定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的工作指引,分别批捕、起诉电信网络犯罪4804人和7522人,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等跨境犯罪12924人、12188人。

  ●高质效办结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起诉529人。

  ●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75人,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00人,起诉毒品犯罪2454人。

  ●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政管理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52件。

  ●6个检察院荣获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起诉制售伪劣商品、走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94人。

  ●依法打击假冒商标、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34人。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和整改,将整改情况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

  ●开展“擦亮‘中国犀鸟谷’品牌”“公益诉讼守护千年古城”“检护雪域行”等特色专项,助力唱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积极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

  ●探索磨憨检察室“飞地检察”模式。

  ●推动搭建“边民互市+N”交易平台。

  ●在“益心护航中老铁路”专项活动中,督促清除沿线违规弃土12万立方米。

  ●依托“侨胞之家”法律服务站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老挝北部五省检察院举行第十次司法会晤,达成多项共识。

  全力护航绿美云南建设

  ●助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保护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列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第一位。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4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85件。

  ●“玉洱银苍·生态检察”文化品牌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544件,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30人,办理涉非法改变耕地用途公益诉讼案件617件,督促恢复耕地4700余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农残废弃物5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1000余万元。

  ●聚焦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寨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

  ●督促解决景迈山传统民居相关问题,被评为全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倾力投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组织2400余名骨干人员,走村入户普法宣讲。

  ●通过微视频、手机直播、法治课堂等多元普法形式,提升边民爱边护边意识。

  ●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联合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当日播放量达300万次,图文直播阅读量超2000万次。

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做实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起诉400人;对涉职业放贷人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117件。

  ●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53人。

  ●守护老百姓“菜篮子”“药箱子”安全,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571人,办理涉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46件。

  ●专项监督治理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等乱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2023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6.5%,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721人。

  ●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831人,附条件不起诉1277人。

  ●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4921份,帮助538人纳入社会救助。

  ●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47份。

  ●建立全省“七彩未检”普法资源库,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送法进校园4553次。

  ●5个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用心为特殊群体纾困解忧

  ●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帮助1.9万余名劳动者兑现欠薪1.8亿余元。

  ●与四川等11个省级检察院会签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协议,将检察服务延伸至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

  ●起诉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2046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79件。

  ●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53件。

  ●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解绑“离不掉的婚”118件。

  ●加强军地协作,持续做好保护“军娃”工作。

  依法化解群众涉法诉求

  ●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对798件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包案办理。

  ●向3206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350余万元。

  ●对4484件有争议的案件组织检察听证。

  提升检察便民服务质效

  ●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困难群众服务等绿色通道,探索“检调对接”进综治服务中心,将检察监督和服务延伸至基层。

  ●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坚持为法治担当

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刑事检察持续做优

  ●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批捕34648人、起诉72818人。

  ●针对我省醉驾犯罪情况,主动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办理醉驾案件,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2.9%。

  ●推动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47件,监督立案1305件,监督撤案1550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6106件次,提出抗诉228件。

  ●7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推进刑事执行有为监督

  ●对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174次,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738件。

  ●审查监督“减假暂”30846人,同比上升9.8%,监督纠正不当“减假暂”134人。

  ●针对监狱、看守所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问题及时开展监督,督促全面整改。

  ●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1794件。

  推进民事检察有效监督

  ●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专项监督,对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1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5件。

  ●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设3426件,采纳率99.7%。

  ●运用“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筛查线索,立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50件。

  ●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促成146件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

  推进行政检察有力监督

  ●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31件。

  ●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706件。

  ●推进55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其中10年以上未解决的“骨头案”41件。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890件。

  推进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

  ●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40件。

  ●立办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571件。

  ●制定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及重大案件办理规定,完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简易程序,以“大案精办”“小案快办”促办案质效提升。

  ●19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1442人。

  ●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惩处“围猎”干部、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行贿犯罪,起诉396人。

  ●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办21件25人。

  ●审慎激活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立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2件2人。

坚持为检察赋能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云岭检察铁军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举办专题读书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

  ●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玉喃溜、李蕻娟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5个集体、4名个人被最高检记一等功;51个集体和8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组织优秀年轻骨干赴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跟班学习。

  ●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33个,14385人次接受培训。

  ●特邀82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评定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1名,7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14人在全国竞赛中获“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等称号。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压实帮扶责任。

  ●加强对涉藏地区的援助。

  ●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

  ●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定楚雄、保山等14家数字检察试点院,评定巍山、盈江等5家“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院”。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出台2023—2027年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

  ●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健全监督办案质量评价制度,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接受最高检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常规巡视,认真整改问题。

  ●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

  ●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5273件,同比上升71.5%。办好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工作视察、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2332人次;聘请11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7355件案件开展监督。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这样做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时刻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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