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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些年下来,见过明星各种直播搞事的,但引发警方调查,还是第一次?
昨天开始,黄圣依夫妇直播出问题的新闻,就登上了各大媒体头条。
如今,算是引发了众多网友极大的吃瓜热情了~
今天就带大家来复盘一下这个奇葩的瓜
黄圣依夫妇直播卖货,大家都应该见识好几次了,
虽然名气不大,但是赚钱还是不少的。
这次事情的起源呢,就是有商家报警,说自己准备了170万的腊肉产品,和黄圣依夫妇合作直播,
结果,黄圣依方,居然只卖了一单????
一单????
额,这确定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吗?
说不定这一单,还是什么工作人员买的呢……
如今,已经有人代表60家商家去报案了,他们支付了大概3000万的合同金额,但是对方连本都没卖出去。
目前警方都受理了。
但仔细看报道,其实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
首先,从新闻中能看出,商家并不是和明星直接签订的合约。
而是商家找到了一家媒体公司,这家公司呢,是经常找明星直播带货的
所以,本质上,黄圣依夫妇是和这个媒体公司签约合同。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明星和商家之间的联系基本就没那么紧密了……
但,合同上是明确写了黄圣依夫妇的名字
可惜直播的时候,腊肉大概只出现了2分钟?
而且再也没有返场过……
综合判断下来,大概就是合同明确规定了艺人带货,但不知道是不是传媒公司的考量,所以并没安排那么多场次?
从商家曝光的照片大概也是可以看出——
所谓的直播合作,其实就是传媒公司用了和艺人合作的噱头,去吸引商家来投钱做广告。
门口摆着人家夫妇的照片。
事情闹大后,黄圣依方也赶紧出了声明,说此事和自己无关。
简单来说,黄圣依方称自己只是助播嘉宾,并非什么和商家合作的带货人员,
且,她自己这边也没有授权传媒公司用自己的名义去和别人合作……
看着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
我仔细看了下黄圣依方提供的合同,上面确实写清楚了只是作为嘉宾。
而且时间不能超过2个小时?
大家对比下李佳琦直播就可以知道,2个小时,基本是卖不出多少东西的。
所以,这个嘉宾身份,感觉更像是用了艺人的名气来吸引流量?
感觉是商家错误理解了这层关系,或者说是没想到传媒公司和艺人的合作直播居然是这样的……
当然,问题还有很多疑点。
比如商家这边公开的案件回执显示,商家共支付了3000多万
嗯,这我就好奇了,
这个3000万,最后到底艺人和公司分了多少?
目前并没有看到黄圣依方公开自己的这个嘉宾费用……
但,感觉不会很低。
想想看,这样的回报率,这样的直播时间,居然还有这么高的费用……
直播带货,是不是太好赚了点?
这几年,也经常听说直播冲击线下产业……
按照这个案子来说,170万的产品,最后居然只卖了一单,100多元
这不真的是裤子都被赔光了?
所谓的冲击,就是这样的吧…………
还是那种暴利,稳赚不赔的那种
不过搜了下之前的新闻,这还不是最离谱的?
之前有人爆料,花了10万找黄圣依带货,结果人家给你卖了5个杯子,加起来总计695元。
陈小春卖货,商家付了51万,最后只卖了4000元,法院最终判决退回41万。
但想想,人家还是净赚了10万……
3.3万坑位费,结果艺人卖了64.9元
啧啧啧……
到底是商家太蠢,还是艺人太精明?
他们赚的钱,真的就是天上直接掉馅饼啊……
没啥好说的了大家收拾收拾,今天干脆也直播带货好了?
没流量也不要紧,学习素人一号,直播间发发疯,能豁出去,人流量就来了
下一个3000万,直接到你口袋。
PS:今天看新闻,Lisa又在法国出尽风头啦!
不仅展示了疯马秀般的舞蹈
而且在慈善晚会上,法国第一夫人直接拉她到c位了喔……
嗯,Lisa如今已经是法国的表率了吧?
这时代,看来还是要脸的,拼不过不要脸的啊
你说呢大宝贝?
虞书欣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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