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承租人来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请法官帮助联系出租人支付租金。福海法庭受理后,委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成功化解纠纷,并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
原来,承租人因涉及债务纠纷,有不明身份的人打电话要求其付款,该承租人凑齐款项后不放心将款项支付给催债人员,于是主动来到福海法庭,请法官协助联系某融资租赁公司付款。
经查,出租人某融资租赁公司尚未将该承租人起诉至法院。联系到该融资租赁公司后,因西山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受理了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并通过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委派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组织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承租人在调解员见证下,当场转账支付所欠的19万余元租金。
本报记者 魏晓露 通讯员 何永伦 把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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