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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及《2016年民政(社会)工作思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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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振东新区事务科,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2015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及《2016年民政(社会)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3月1日
2015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桐乡市民政(社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总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桐乡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度桐乡市民政工作为省民政厅和嘉兴市政府考核“先进单位”。
一、以“多层发展”为导向,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启动“智慧养老”试点工程。在乌镇镇启动为期三年的城乡社区“智慧养老平台”构建及示范运用项目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多万元。该项目被列为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惠民试点”和浙江省级“科技惠民项目”。目前,建筑面积达3100平方米的乌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投入运行。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该中心的老人们利用乌镇“智慧养老”中的远端看护环节,通过现场连线接受来自习近平总书记的问候,进行实时互动。
(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加大照料中心建设力度,下拨建设资金1029.54万元,至年底新增50家,累计建成168家,城乡覆盖率为100%和88%。加强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全年累计督查、走访200多家次,并将督查结果反馈至镇(街道)要求抓好监管,下拨以奖代补运营资金364万元。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桐乡市有41家照料中心由为老社会组织托管,社工参与养老服务,趣味运动会、温馨母亲节、送戏下乡、法律服务等活动广泛开展。积极做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补贴发放工作,全年新增612名老人完成需求评估,有3390人通过送餐、理发、代办、助浴等项目享受服务补贴共 80余万元。
(三)机构养老服务日益规范。继续推动养老机构硬件建设,两家民办养老机构“桐乡市颐康养护院”和“桐乡和济颐养院”相继投入使用;河山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凤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正在建设中,除河山、凤鸣两个新建项目外,其他养老机构全部完成设立许可,成为嘉兴地区首个、浙江省第二个率先完成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县级市。目前桐乡市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5072张,每百位老人拥有3.1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44.2%。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出台《桐乡市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标准(试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供养对象请假离院审批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全年开展各级各类消防安全检查200多家次。
(四)老龄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政策引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规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2887人次,其中102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积极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4946张。大力推进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与太平洋寿险嘉兴中心支公司完成签约,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深入推进老年电大实体化、规范化办学,落实工作人员1人,成立讲师团,招生规模继续扩大。做好老龄工作调查研究,所选送的课题分别获桐乡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二等奖、浙江省老年宜居社区与医养服务研讨会三等奖及在2015年浙江养老服务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同时,介绍桐乡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在李强省长对桐乡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地调研中,也获得其充分肯定。
二、以“精准扶贫”为己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多次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及社会救助“织网行动”,举办镇(街道)、村(社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扩大救助工作核查的范围,完善部门信息定期核对制度,实现低保对象经济状况常态化核对,每月对新申请低保户进行银行存款(金融资产)、社保缴纳、残疾等级、殡葬信息等信息核查,定期对低保对象开展车辆、房产、存款、工商等经济状况集中核对。依托信息核对平台对申请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扶贫建房等救助家庭开展核对21385人次。
(二)强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把好低保家庭“进出口”关,全年新增低保188户,变更595户,注销320户,其中主动退保144户,目前桐乡市在册低保户2193户3678人,实现低保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大低保家庭救助力度,12月1日起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64元,同比增幅达到12.9%,全年共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1884.54万元。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桐乡市现有低收入家庭629户1830人,全年发放救助款86.24万元,另发放低收入重残生活保障金140.48万元。并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发放个人缴费补贴560人42万余元。
(三)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按人均16元标准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加大对申请医疗救助家庭车辆、存款、房产等资产核查工作力度,对医疗救助即时结报软件进行重新设计,与医保系统进行并轨联网,该系统已于11月1日上线,实现与医保“一个盘子”实时计算,大大方便了患病困难群众。全年共救助1.3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945万元。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合作医疗投保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260元,共发放补助款6295人163.67万元。
(四)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力度,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各级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设置率达到100%,同时与2所学校合作建设避灾安置点。大力培育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引导桐安救援队等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2个。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元标准筹资,落实“救急难”措施,实施主动退保补助,开展因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共支出救助款445.07万元。深入开展低保、低收入户扶贫建房工作,在异地新建、原地拆扩建基础上,新增房屋维修项目,全年扶持84户,投入市级资金296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完善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继续牵头开展“自治”专项建设,贯彻落实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完善村(社区)前置盖章项目审批准入制度,明确“村(居)民证明类村社区盖章项目准入目录”40项,巩固村(社区)“机关化”整治成果。抓好城乡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全年6次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目前桐乡市村(社区)均已完成两约修订。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至年底完成率为50.2%,60%的城市社区和40%的农村社区达到嘉兴市“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标准。配合做好“96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省、市联网工程,全年受理求助近4万件,回访满意率99.9%,办结率100%。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进一步放宽和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基金会登记工作。目前桐乡市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13家、备案1687家,其中直接登记80家,每个城市社区注册登记1家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首次启用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共204家参检,合格率98%;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4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不断扩大评估面,等级评估率达91%,桐乡市获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163家,对5家3A以上的共给予8万元的奖励。桐乡市在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获得省、市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三)抓好社工人才培养和社工机构培育。加快社工人才培养,组织参加2015年度全国和嘉兴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与资格考试,今年新增持证社工国家级33人、嘉兴级40人,目前桐乡市持证社工已达548人,城乡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分别为83.08%、30.76%。目前,桐乡市登记社工机构12个,体制内社工机构4个。城市社区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大力指导扶持社工机构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全年共完成案例472个,提供专业服务1.8万人次,受众人数达5万余人次,有效化解部分社会矛盾,推动实务工作发展。市社会福利中心何维群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为“中国最美社工”。
(四)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桐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桐乡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社会组织孵化园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日常托管和技术支持,今年相继有8家入驻机构出壳和7家草根组织签约入驻。深化“三社联动”品牌建设,围绕“三社”公益创投项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桐乡市“三社”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等,开展“三社”公益创投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经费达398.9万元。
四、以“双拥创模”为契机,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一)双拥创建取得阶段成效。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成立首家民间拥军协会——洲泉镇民间拥军协会,凝聚社会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加强双拥宣传,在桐乡广电台“生活路路通——创业故事”栏目对退役军人典型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开展“清明祭英烈”、送知识入军营、退伍老兵“第二故乡一日游”、为义务兵父母购买意外伤害险、“福彩助我行•重点优抚对象助行”、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休养、“勿忘历史、关爱功臣”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系列活动。涉军稳控全面加强,进一步完善《桐乡市民政局处置涉军上访问题应急预案》,做好涉军群体来信来访的接待答复工作,维护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二)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抚恤补助待遇标准,全年发放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各类补助1523.67万元。逐年提高义务兵优待待遇,发放2014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84.49万元,标准为1.68万元/户,比上年度增幅11%。大学生入伍奖励首次新增外地在校生,共发放134名大学生入伍奖励171.40万元。发放2014年应征入伍南疆地区义务兵生活补助65人65万元。创新现(退)役军人管理模式,研发并运行“桐乡市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现(退)役军人信息数字化管理。开展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超额完成494名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任务。
(三)退伍安置工作顺利完成。出台《关于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标准的通知》,明确退役经济补助计算方式,缩小退役安置城乡差别。及时发放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8人896.08万元。顺利完成2014年冬季、2015年秋、冬季三批580名退役军人的安置接收工作,4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实现一人一岗。拓展退役士兵就业平台,会同人社局举办2场退役士兵专场就业招聘会,其中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已实现自主就业201人,就业率75.56%。联合教育局、人社局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达到政策知晓率和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均为100%。
五、以“扶困助残”为重点,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一)儿童福利推向适度普惠。建立完善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全面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督导员队伍,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作用,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已有12名贫困残疾儿童纳入抢救性康复项目。同时有7名机构孤残儿童在杭州开展语言康复训练,另有1名普通困境儿童市儿福院进行相应的语言康复。当前桐乡市有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769名,机构供养儿童20名,全年发放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及物价补贴9750人次241.2万元。落实困境儿童安置保障,桐乡市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城市,出台《桐乡市收养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1日起对拟收养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家庭进行评估,好中择优,确定收养家庭。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62件、解除收养2件、撤销登记1件。
(二)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年三级慈善组织募集资金和基金增值总收入达2895.54万元,建立首个家族慈善基金“濮院夏氏家族基金”、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慈善互助基金等。以“祥和春节”、“金秋圆梦”及其他救助为载体,全年支出1555.26万元 2万余人受惠。省农信造血型扶贫项目顺利收官。在龙翔养蚕项目基础上,实施了一定三年的“喜得宝”春蚕饲养帮扶项目,57户低保家庭加入,总收益21.94万元。市慈善义工协会正式成立,崇福、乌镇两个镇级慈善义工队相继成立,义工总数达1825人,全年参与活动1.1万余人次服务3.2万余小时。桐乡市在造血型扶贫项目和慈善义工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分别获得省、市领导的批示及肯定。
(三)福利企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福利企业监管工作,全面安装使用福利企业考勤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实地抽查、考勤系统比对等方式,对每个企业督查不少于1次,部分企业督查2-3次。严格福利企业新办、变更、注销及资格认定流程,2015年新办福利企业2家、办理变更1家、注销4家,现有福利企业40家。落实福利企业地方优惠政策,办理社保延缴企业23家96人,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基金共731.6万元,下拨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奖励资金55.4万元。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安全管理,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1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986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
六、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一)殡葬服务管理不断加强。深入推进惠民殡葬,出台惠民殡葬政策中生态葬法的相关解释,明确享受生态葬法补助的范围,全年实施5例海葬、1例树葬,为5163户丧户减免费用398万元。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在市龙山公墓圣皇庙区块建成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的“常青苑”,市财政补助42.55万元投入安息堂、生态墓地扩建工程,公益性墓地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做好清明、冬至期间文明祭扫、低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做好镇(街道)生态公墓的督查巡视工作并出情况通报。
(二)区划和地名管理不断优化。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召开“苏浙线”联检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顺利圆满完成“苏浙线”联合检查,边界全年无纠纷。继续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全年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7.42万元。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立地名普查机构,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资料补充和更新等。组建桐乡市地名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库,目前已征集7名专家入库。有序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道路牌设置,建立道路牌长效维护机制,全年支出门牌(硬牌)制作费用42.39万元。深入开展老小区、城区道路门牌整治工作,完成老住宅先锋新村、朝凤苑2个小区和老城区东兴街道路门牌的整治工作。开发并运行桐乡市地名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
(三)婚姻登记服务更趋便民利民。做好特殊日子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减轻群众负担,从1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收费。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从9月2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 9 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核对工作,完成1949年以来历史数据补录和核对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234对、离婚登记1338对、补结婚登记证873本、补离婚登记证138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569份。
七、以“健康发展”为目标,完善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抓严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职”。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桐乡市“学党纪、明党纪、守党纪”活动中,班子成员理论测试成绩都在96分以上,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22篇,其中2位同志均获市级征文比赛三等奖。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惩防体系建设,排查出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74个,制定下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分类防控、分级监督、责任到人,局长和分管局长,分管局长和科室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18条廉洁自律纪律,55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守纪承诺书;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填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表》。因公因私出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登记实行集中保管;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局机关调整选拔任命中层干部3名。扎实做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先指数”考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积极带头参与社区共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红袖章”大巡防等活动,彰显共产党员优良本色。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2015年度先进机关党支部”。
(二)深化“四个民政”建设。深化贴心民政建设。以“贴心民政•党员驿站润民心”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局机关40名党员干部与23户困难家庭结对,全年送上慰问钱物折合2.3万元。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2批次,市长电话27件,办理来信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宣教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三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其中主办12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深化阳光民政建设,做好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档案管理,深入开展“找问题”专项行动,找出问题3个及时整改,切实管好、用好民政领域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和公共资源。深化数字民政建设,对民政门户网站和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开发并运行“桐乡市社会组织网及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平台”“桐乡市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桐乡市地名管理系统”,切实提升电子政务管理水平。
(三)切实做好安全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桐乡市养老机构消防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做到全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对民政局网站进行改版,在嘉兴日报桐乡版上开辟民政专栏,两周一次宣传民政动态及最新政策。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事件信息,有十几篇稿件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等省部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介绍桐乡市民政工作的经验做法信息分别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第1103期、1572期、1691期、1726期和嘉兴《政务动态》(专报)第31期、87期、116期中刊登,并获省、市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充分展示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2016年民政(社会)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桐乡市民政(社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总体工作部署,以民生幸福、人民满意为根本,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力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提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有新突破、在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成效,全面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着重抓好“智慧养老”,着力深化养老服务。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优势,深化乌镇智慧养老试点,建立智慧养老二级站点,逐步从城镇社区扩大到农村社区。完成《桐乡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养老服务相关配套政策。为老年人购买政策性意外伤害保险,桐乡市16万老年人受益。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建设,完成省市下达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养老机构床位数每百名老年人不低于3张,加强运行监管,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护理型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展,加快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设施的改造。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辅导、劳动技能大赛等途径,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扩大老年电大招生规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龄工作宣传,积极开展“敬老月”、“银龄互助”、“敬老文明号创建”“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良好氛围。
二、着重提升救助能力,着力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范救助程序,扩大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力度和救助力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完善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效率。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执法监察,以低保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依托信息核对系统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一步加大精准救助力度,确保各类救助公平公正。完善减灾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健全儿童福利工作网络,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着力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争取在资金募集品牌化、项目管理精细化、文化传播社会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村级慈善、义工服务、救助效果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着重做好涉军维稳,着力推进双拥创建。全面加强涉军群体稳控工作,完善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细化处置方案,做好信息预警,对信访和维稳中的集中、突出问题,做好人员的稳控和问题的专题研究。通过拓展社会化拥军力量,为有实际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物质资助、精神抚慰、心理援助等帮助,保持涉军群体的总体稳定。努力深化社会化双拥工作,着力推动基层双拥规范化建设,鼓励各镇(街道)借鉴洲泉民间拥军协会的成功做法,全力开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做好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依据自然增长机制做好抚恤定补及生活补助等发放工作。落实各项优待安置政策,完善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办法,进一步缩小城乡补助标准差距;做好义务兵家庭、大学生入伍等优待金发放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核查工作。
四、着重推进“三社”联动,着力强化社会治理。深化“三社联动”品牌建设,重点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和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继续发展城乡社区社工队伍,加强本土督导人才培养。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和设置,特别是加快推进民政领域专业社工服务全覆盖。全面推开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到2016年6月底,对口见学活动实现桐乡市城乡社区全覆盖,并争创一批特色示范社区。围绕“自治”专项建设,继续指导抓好城乡社区“减负增效”,落实村(社区)事项准入制和村(居)民证明类村社区盖章项目审批准入制,落实村(社区)自治长效机制。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平台,做好桐乡市96345社会服务信息平台联网工程,提升服务社区水平。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探索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四大类社会组织,扩大评估覆盖面,落实评估待遇。加快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政社分开成果,分类推进其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
五、着重优化事务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动殡葬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做好长效管理。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启动推进龙山公墓和经济开发区安息堂建造工作。根据市里安排,择机开展桐乡市坟墓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保持边界和谐稳定。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并将数据整理上报。继续开展老城区道路门牌整治工作,有计划地对城河路、宏源路、振兴路、庆丰路等道路进行逐一整治。依法开展地名审批、验收和地名标牌的管理维护工作。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确保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继续做好移民后期扶持的一些日常工作。
六、着重从严履职尽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完善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办事程序,积极应对舆情事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民政作风建设,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摸实情况,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抓好每项具体工作,抓实每个细小环节,真正让民政工作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要强化民政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努力打造学习型、思考型、业务熟练、爱岗敬业的现代民政工作队伍。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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