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榜样是一种力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人心,指引方向。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三明检察官微推出“身边的榜样”专栏,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全市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期让我们了解三元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沈瑜斌。
沈瑜斌,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三明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从检12年,他始终以“求极致”精神向“止于至善”的目标奋进。眼中有星辰大海,脚下是坚实土地,他永葆初心,奋勇当先,以赤诚之心照亮从检之路。
精准司法,依法办案守护正义
一直以来,沈瑜斌把精准司法放在第一位,严把案件质量关,曾主办和参与了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他敢于攻坚克难,在严密细致的审查中,始终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在网络上开设赌博网站,短短8个月内就狂揽数亿赌资,致使众多参赌人员短时间内倾家荡产,危害性极大,但被告人对犯罪数额存在诸多辩解。为精确指控,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设计制作专门电子表格,对高达10万余条的资金往来明细进行数据分析和精算验证,准确核定4.125528亿元的赌资数额,在庭审时精准指控,被法院依法采纳,被告人认罪伏法。
福建电视台将该案作为普法教育的一起典型案例在《检察官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护航民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发展、专注创新,沈瑜斌始终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作为护企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时,他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制度,引导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推动侵权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
在办理付某、杨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时,沈瑜斌主动听取被侵权企业意见,对该企业负责人反映的该案侵权行为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未得到任何赔偿的问题高度重视,结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向企业赔偿经济损失33万元,挽回企业部分经济损失,解决了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追责易、民事赔偿难的问题,得到民营企业家的支持与赞誉。该案也被评为2022年福建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
能动履职,用心用情护“未”成长
沈瑜斌还是一名“未检人”,他积极探索构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并创新机制,对近年来三元区检察院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牵头召开了三元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会商,结合辖区实际,会签出台了《建立“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同时,邀请更多职能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护卫春蕾”行动,对困境、留守儿童进行主动保护,推动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困境、留守儿童成长,落实落细困境、留守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为在校生送上包括预防性侵害、禁毒、学生欺凌等“法治大礼包”,发放宣传册上万余册,得到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止于至善,不负韶华。“办好经手的每个案件,传递司法温度、弘扬法治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沈瑜斌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12年的从检经历,沈瑜斌每一步走得踏实而沉稳、扎实而坚定,彰显着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本色。他始终怀揣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奉献青春小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心中,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着岁月静好。
供 稿:三元区检察院
编 辑:林 琼
初 审:郭书翰
审 核:龚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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