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嘉定交警持续强化各项交通管控措施,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对辖区大货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警示交通参与者。
案例曝光
2024年1月19日14时许,嘉定交警在曹安公路墨玉南路查获一辆牌号为沪DR3XXX的重型厢式货车,对驾驶人王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024年1月19日9时许,嘉定交警在浏翔公路沪翔东路查获一辆牌号为沪DP5XXX中型厢式货车,对驾驶员马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024年1月18日14时许,嘉定交警在胜辛南路嘉好路查获一辆牌号为沪NT8XXX的轻型仓栏式货车,对驾驶人柴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024年1月12日14时许,嘉定交警在曹安公路新源路查获一辆牌号为豫Q56XXX的轻型厢式货车,对驾驶人杨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移交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1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七十九条: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货车改装会造成车辆安全性能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货车驾驶人遵守法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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