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健委
关于崔文佳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亳州市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崔文佳同志挂职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发展处副处长,挂职时间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17日
关于周晋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药具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
周晋源同志任省卫生健康药具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卫生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11月8日
关于高慧同志任职的通知
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省新华医院、省儿科医学研究所):
经研究决定:
高慧同志任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省新华医院、省儿科医学研究所)副院(所)长(兼)。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11月8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相汉宸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相汉宸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予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中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4年1月9日
关于赵玉言、王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赵玉言同志任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免去王军同志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4年1月9日
安徽省民政厅
关于吴冬梅等1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3年12月28日第27次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吴冬梅同志任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智慧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小平同志晋升为社会救助处一级调研员;
陈波同志晋升为规划财务处一级调研员;
方耀明同志晋升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张兵同志晋升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一级调研员;
朱琴同志晋升为区划地名处一级调研员;
戚全新同志晋升为离退休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邓全清同志晋升为区划地名处三级调研员;
龚传永同志晋升为规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郭娜娜同志晋升为社会救助处四级调研员;
许昕同志晋升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四级调研员;
周文彬同志晋升为养老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2024年1月10日
黄山市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黄 劼,男,汉族,197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徽州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孙 洁,女,汉族,1988年1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团市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吴志英,女,汉族,1980年5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屯溪区政府副区长,拟任区县委常委。
胡文华,女,汉族,1981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教育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祁门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区县委常委。
洪 瑞,男,汉族,1974年6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三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副区县长人选。
刘中华,男,汉族,1980年6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执法稽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局长(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副区县长人选。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严肃追责。
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站:www.hsxfw.gov.cn/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21日
六安市
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秘书长
许海东
二、委员(9名,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李文涛 汪龙照 张兴香 张克梅(女)
陈久松 荣扎厚 钱大兴 程刚 鲍来花
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18日
淮南市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闫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闫格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洪涛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聂双应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良顺同志的市公安局淮舜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10日
亳州市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俊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俊君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士信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立峰同志任亳州开放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锋同志的市河道保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郑勇同志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14日
关于王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浩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岭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锋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大鹏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培阳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永远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淑娟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玉富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军同志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光友同志的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14日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李皖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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