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失误、失败,如果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更多会找外部环境的原因,如果是别人的,我们往往会认为是人不行。
——坤鹏论
第五卷第六章(四)
原文:
(三)一之所以为“一”是数的起点;
我们最先认知每一级事物必始于第一计量;
所以“一”是各级可知事物的开端。
解释:
那个是一的东西,其本质应当是自然数的某种开端,
第一个度量就是开端,因为我们借助于它而首先知道每一类事物,
所以,“一”是各类已知事物的开端。
换言之,每一类事物的度量的开端都是数量的一,比如:一件衣服、一条虫子、一颗珍珠等。
我们最初认识每一类事物之时,都是从一开始计数的,因此一就是对个别认识的本原。
原文:
但每个一(单位)在各级事物中不尽相同。
这里是一个四分音符,那里是一个母音(元音)或一个子音(辅音);
那里又是另一个重量单位或另一个运动单位。
解释:
不过,在一切种里一并不是相同的,即:不同的种有不同的单位;
比如:在音乐里的一(单位)是四分之一音节,在语言里的一(单位)是元音或辅音,
重量的单位是这一种,运动的单位又是那一种。
原文:
但所有各“一”总在量与数上为不可区分。
现在将那个在量上不可区分,而没有一个位置的,称之为一“单位”;
在任何向度上不可区分,而有位置的称之为“一点”;
在一个量向上能区分的称之为“一线”;
两量向的为“一面”;
三量向均可区分的为“一体”。
颠倒了次序来解释体、面、线、点,单位亦如此。
解释:
在每一种情况下,或者说,一不论在哪里,在数量上或者种类上,都是不可分的。
现在那一个在数量上绝对不可分和无地点性,可称为一个“单位”;
在任何方向上不可分(即完全不可分)但占有位置,可称之为一个“点”;
在一个方向上可分,可称之为一条“线”;
在两个方向上可分,可称之为一个“平面”;
在三个方向上可分,可称之为一个“体”。
反过来说,在两个方向上可分的是平面,在一个方向上可分的是线,在量上完全不可分的是点和单位,不占位置的是单位,占位置的就是点。
原文:
又,有些事物是以数为一,有些以品种为一,有些以种属为一,有些以比为一;
解释:
此外,有些事物在数量上是一,有些事物在形式上是一,有些事物在种属上是一,有些事物在类比上是一;
原文:
从数的,一于物质;从品种的,一于定义;从种属的,一于范畴(同种属的用同样云谓作说明);
从比的,如以第三与第四事物相类衡。
解释:
对于一,亚里士多德作出了一个小结,他指出:
在数量上质料是一;
在属上是指其定义是一;
在种上是指那些相同的表达格式适用于它们的那些事物;
在类比上是指其作为他物与另一种他物的关系是一。
原文:
后者的合一常连及于前者;例如一于数者亦一于种,然彼于种为一,则未必于数亦为一;
一于品种者亦一于种属,然彼于种属为一,则未必于品种亦为一;
一于种属者亦一于比,然彼于比为一,则未必于种属亦为一。
解释:
而后一种永远跟随前一种一,即,当前面的类别的一存在是时,后面的类别的一总是可以发现的,
例如:那些在数量上为一的东西,在属上也为一,而那些在属上为一的东西,在数量上却不全部是一。
凡是属上为一的东西,在种上全部是一,种上为一的东西并不全部在属上是一,而在类比上为一的东西,在种上并不全部是一。
原文:
显然,“多”的命意相对于“一”;
事物之称为多者有些因为它们不是延续的,
有些因为它们的物质——内层或外层,——是可以区分为不同种类的,
另有些因为叙述它们本体的定义不止一个。
解释:
最后,亚里士多德用了一个简洁的方法来分析“多”的意义,
因为,“多”是“一”的相反概念,
所以,以上的解释说明了何为“一”的意义,那么,由之相反的就是“多”的意义。
事物被称为多者:
或是因为它们不是连接的;
或是因为它们的质料,不管是里层的还是外层的,在种类上是可分的;
或者是因为陈述它们的本质的定义是多于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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