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镜哥。
1月15日,马树山取保候审回家,同日,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了对马树山的起诉。
由此,一场事关法律颜面,关乎法治建设的“闹剧”暂时告一段落。
老话讲,事出反常必有妖,马树山从2023年12月9日被警方刑拘,到2024年1月2日被提起公诉,仅用了二十几天的时间,时间之快远远高于其他刑事案件。
这种匪夷所思的办案速度,再加上马树山举报的又是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不免让人怀疑其中有人为因素的干预。
说白了,这种不正常的办案速度,明显存在个别人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情形,因为它太不正常了。
如今马树山被撤回了起诉,甩掉了当初警方和检方扣给自己的违法犯罪帽子,成为了自由身。
马树山重获自由,与其说是迟来的正义,不如说是舆论监督的胜利。
如果没有网络的关注,没有媒体和网民的追问,马树山案不可能有今天的结果。正是有了舆论持续的关注,才有了后来河北省及唐山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驻迁西县,才有了检察院公诉仅两周后马上又撤回起诉这种情形。
如今马树山正式被洗脱了罪名,但纵观整个案件,不免让人心生悲凉,甚至惶恐不安,也给世人留下太多疑问和惊叹号。
一、县委办为何如此任性。马树山举报的是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是针对个人的举报,不是针对整个县委。在当地纪委尚未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及定性的前提下,一个县委办怎能直接逾越纪委,随意定性马树山的举报“无事实依据”呢,难道一个堂堂迁西县纪委监委也成了县委办的下属机构?
还有,马树山举报的对象很清楚,一个是县委书记,一个是县委组织部长,照理说即便二人认为自己被马树山冤枉了,也应该由本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怎么到了迁西县就成了县委办去报案了,实属不理解。
二、当地司法机关到底是为民司法还是为权所用?迁西警方和检察院的快拘快捕快诉效率真是刷新了中国司法的记录,在完全没有充足时间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在纪委尚未给出定性的前提下,警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马树山给刑拘了。
检察院更是在案件移送起诉4天后即向法院提起公诉,并给马树山又安了个诽谤的新罪名。这看似是4天的时间,又恰巧遇到了元旦3天假期,也就是说检察院即便放假可能都没有休息,加班加点“研究案情”,撰写起诉文书。
然而随着舆论的持续关注和上级领导的介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马树山没罪。只好马上收回之前的起诉意见,宣告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予以撤诉。
作为一个司法机关,对待法律如同儿戏的态度,不得不叫人怀疑,这样一个司法机关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又怎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呢。
三、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的问题亟待公之于众。马树山案缘起对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的举报,马树山在举报信上反映的是县委书记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上存在问题,以及县城主街道亮化工程等事项。
随着马树山重获自由,皮球踢给了被举报的迁西县委书记一方,而网民更大的目标则是唐山乃至河北纪检监察机关——迁西县司法机关如同儿戏般的办案态度背后有没有人违反“三个规定”?马树山所举报的内容最终调查结果是什么?
目前这些都是未知数,也是留给唐山及河北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关乎司法公信力,更是决定了县委书记的前途命运,分量之足,不得不慎重。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环境下,没有人会因一个地方小吏,去舍弃更重要的东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