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者绩效增幅最高20%,“基本及格”者倒扣5%!
1月11日,内蒙古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并执行《包头市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包头市提出的实施医务人员绩效薪酬改革十条措施,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全面打造医疗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动态追加机制
按照《方案》规定,医院绩效薪酬水平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实绩考核结果等因素来确定。
该市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薪酬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动态追加机制,确定公立医院最终绩效薪酬总量。在公立医院年度实绩考核中,结果为“优秀”的,调整增幅原则上不超过现行绩效薪酬水平的20%;结果为“合格”的,原则上不超过现行绩效薪酬水平的5%;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绩效薪酬总量按照现行绩效薪酬水平的5%核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绩效薪酬总量按照现行绩效薪酬水平的10%核减。
岗位业绩定薪
《方案》将赋予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分配更大的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探索实行引进(含柔性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协议薪酬制、医疗及科研合作团队项目薪酬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绩效薪酬体系。
绩效薪酬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其中,医技科室人员、护理人员、行政和后勤人员人均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临床医生平均绩效薪酬的80%、70%、50%。
《方案》中明确将按照公立医院职工总数5%至10%的比例建立临床一线骨干人才库,在进修学习、业务拓展、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骨干政策支持,以实际待遇扶持骨干发展。
激励约束并重
按照《方案》,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薪酬水平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相当条件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实绩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分为基础绩效和考核绩效,占比为70%和30%。基础绩效按月发放,绩效考核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发放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照考核绩效的85%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照考核绩效的6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核绩效全额扣发。
康知了点评
青海省(2022)此前也发布过类似措施,而包头市在绩效薪酬的动态追加机制上显得更为严格。
绩效改革明确了对优秀人才的额外激励,通过设立更高的奖励标准,将激励与绩效挂钩,旨在激发医务人员追求卓越表现,从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将“基本合格”的医院纳入绩效扣除范围,也表明了包头市对医院整体绩效的严格标准和对质量的更高要求。医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将在优胜奖励、末位惩罚的机制中展开激烈的竞争。
期待包头市此次改革能够进一步激发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确保多劳多得,既保障基本权益,又提供足够的工作动力。
你支持动态追加机制的绩效改革推广全国吗?
· 欢迎点赞、在看、分享到朋友圈 ·
来源:中国新闻网、康知了
本文系“康知了”综合整理稿件
如需转载,请间隔24小时以上
—以上部分内容为广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